行賄200多萬元 路橋“巖場老板”走上不歸路
2017年07月18日
來源:
臺州晚報
臺州市路橋區一采石場老板張某、潘某等人,不去琢磨好好做生意,卻打起歪主意,為借石場在資源儲量核實等環節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最終走上不歸路。
近日,路橋區紀委查處一起峰江街道西山村原村支書張某、原村委會主任潘某等人通過行賄手段侵占礦產資源的案件。
經查,2013年至2015年期間,張某、潘某等人合伙經營的路橋區峰江街道紅臺門采石場,向浙江省有色地質環境研究院臺州辦事處原主任謝某(另案處理)多次行賄共計200多萬元,謝某為其在采石場地質勘查、資源儲量核實、減輕行政處罰等工作中提供好處。
2017年4月,張某、潘某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相關犯罪行為已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黨紀國法是高壓線、警戒線,任何人都不許觸碰。張某、潘某等人身為黨員干部,理應帶頭遵紀守法,但他們卻沒能堅守底線,為了謀取私利,大肆行賄,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侵害國家利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理應受到黨紀處理、法律制裁。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標簽:
行賄 不歸 老板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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