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5月2日訊(浙江在線通訊員 張韜)4月30日,臺州高速交警在五一小長假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涉嫌醉酒駕駛犯罪行為;令人震驚的是,事發時該名司機駕駛的車輛內不僅滿載5名乘客,而且其中兩位居然還是滴滴出行平臺網約的順風車“客戶”。
當日夜間,高速交警在上三高速公路天臺收費站外廣場開展整治行動。19時44分許,在對一輛車號為浙JY****現代轎車男性司機進行檢查時,發現他有涉酒嫌疑;經過呼氣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14mg/ml,屬于醉酒駕駛。隨后,高速交警將其帶至天臺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
據了解,該名司機姓朱,32歲,安徽六安市人,在黃巖一家模具廠內上班。這次出行,主要目的是趁著“五一”廠里放假,帶著老婆、孩子和一位朋友到杭州游玩。
據他交代,當日中午,自己在家中獨自喝了一瓶啤酒;后來,又和朋友一起在一家飯店內喝了兩瓶。結束后,騎電瓶車上班。下班并和家人一同吃完晚飯后,按照計劃,他們一家人就從黃巖上高速駛往杭州。
“在出發前,我在滴滴出行平臺上發布了信息,并幸運地接到兩位從天臺縣到杭州的順風車乘客發出的訂單,送他們到杭州市相墅花園,價格為184.1元。”朱某告訴交警,“19時15分許,我駕車從天臺收費站下高速,到天臺縣城橋南小區附近接上這兩位乘客后就駛回高速。”
滿滿的一車人,其中還有自己的至親,朱某為何還會酒后駕駛?
朱某的答案是“僥幸”——自認為雖然喝了點酒,但過了幾個小時應該沒事;自認為不會被交警查到。
另外,經了解,這兩位乘客為一男一女,分別姓馮和徐,其中徐女士為天臺人。徐女士說,她上車前并沒有去了解這位司機的個人信息,也不知道當時喝了酒。“幸虧及時被你們查獲攔下,不然都不知道后果會怎樣。”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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