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輛
近日,三門縣交警大隊科技中隊民警在錄入機動車非現場違法信息時,一輛小型轎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引起了他們的注意,短短3天時間,這輛車在同一路段,違反“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竟然高達15次。
是駕駛員肆意為之,還是什么情況?
科技中隊民警查詢了車輛信息,并與車主取得了聯系,在交流中,車主的回答令民警哭笑不得。
車主黃某介紹,自已的車是今年10月份購買的,現在正處于磨合期,由于自已白天都忙于工作,沒時間駕駛愛車高速行駛進行磨合,聽朋友們說,新車用高速度拉一下,可以讓發動機內的新活塞和凸輪軸嘗試第一次快速工作,讓它們之間有著更好的親密接觸,還能讓變速箱內的變速齒輪嘗試高速轉動,讓嶄新的齒輪和齒輪之間的咬合更為順暢。
為了讓自已的愛車盡早過磨合期,他就想盡一切辦法,最后發現西區大道常適合新車磨合,加上該路段路況良好,下半夜行人、車輛比較稀少,于是黃某利用凌晨三四點左右,駕駛自已的愛車在該路段進行新車磨合。
當民警問其此路段限制最高時速為50公里時,黃某脫口而出,說這個我知道,但是開著新車在駕駛過程中一興奮,就把這點拋于腦后,也就出現3天違法15次的現象。
據交警介紹,這15次交通違法中,2次超過規定時速50%,13次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按照相關規定共需記102分,罰款3800元。所幸沒有發生事故,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浙江新聞+】
新車上路,到底要不要拉高速?
坊間傳言:新車用高速度拉一下,可以讓發動機內的新活塞和凸輪軸嘗試第一次快速工作,讓它們之間有著更好的親密接觸。還能讓變速箱內的變速齒輪嘗試高速轉動,讓嶄新的齒輪和齒輪之間的咬合更為順暢。
交警辟謠:這種說法,趕緊丟掉吧!
因為以前汽車零部件的工差比較大,拉高速可以讓部件之間的磨合更好,所以有必要拉一拉。
現在,汽車的加工精度比以前高很多,出廠前也有測試磨合,拉不拉高速都已經沒有太多意義!而且,一旦超速不僅會被扣分罰款,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原標題: 牛!3天同一路段超速15次,扣分102分,碰到這樣的司機,蜀黍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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