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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酒瘋的方式有些特別 竟導演了一場“恐怖襲擊”
2016年11月25日 來源: 溫嶺日報 趙云 通訊員 蔡曉穎 陸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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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溫嶺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判處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這也是市人民法院近年來審理的首起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

  今年7月26日下午2時23分,云南昆明警方接到一男子從浙江打來的報警電話:有恐怖分子要進入昆明火車站。接警人員詢問男子具體情況時,電話中斷,多次回撥,電話卻一直占線。

  3分鐘后,男子再次報警,自稱代某,他收到短信,7月26日下午有恐怖分子要進入昆明火車站,希望警方引起重視。

  6分鐘后,男子再次報警,說恐怖分子將持步槍、砍刀進入昆明火車站制造恐怖事件。

  當天,該男子共5次向昆明警方報警。

  接到報警后,昆明警方立即啟動“一級防控響應”,并和浙江警方聯系,核實男子的身份、信息來源和動機目的等。經浙江警方核實,代某系酒后撥打110虛報警情。

  當晚9時40分,昆明警方解除了警情。

  7月27日凌晨1時,我市警方在澤國鎮湖頭村將代某抓獲歸案。代某今年35歲,云南人,在溫嶺務工。

  代某稱,他報警前幾天去嫖娼,因嫖資糾紛被打。7月26日中午,他喝了不少酒,向我市警方舉報稱澤國有賣淫團伙。代某又擔心警方不重視,于是編造了恐怖分子襲擊昆明火車站的假信息。

  法院審理后認為,代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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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恐怖信息,是指以發生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劫持航空器威脅、重大災情、重大疫情等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事件為內容,可能引起社會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機的不真實信息。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民報假警散布不實信息,不僅擾亂了公共秩序,浪費社會公共資源,更觸犯了相關法律。

原標題: 他發酒瘋的方式有些特別 竟導演了一場“恐怖襲擊”

標簽: 恐怖 信息 警方 昆明 襲擊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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