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您當前的位置 : 您當前的位置 :臺州頻道 > 新聞 > 民生 正文
究竟用微信賬號留下什么評論?他竟被行政拘留
2016年07月06日 來源: 浙江在線-浙江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陳丹紅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7月6日訊(通訊員 陳丹紅)得知自己的行為要被公安進行行政處罰的時候,陳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干了違法的錯事,后悔的時候,也責怪自己沒有法律意識,做事不經思考。

  2016年6月30日上午,陳某未經核實,通過自己的微信賬號,在騰訊新聞客戶端發布了一則“死了四個。老板已經被控制,不過這種事一般不上報有人死亡花點錢就擺平了”的虛假消息,誤導他人,造成不良的輿論效應。

  7月2日,溫嶺新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調查中發現,陳某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并依法將陳某傳喚至新河派出所做進一步詢問。

  據陳某交代,6月30日上午,陳某在騰訊網上看到一篇《溫嶺一電鍍廠發生大火黑煙滾滾現明火已撲滅》的新聞。想起自己昨晚在出租車上聽到出租車司機講一電鍍廠著火死了4人的消息,陳某為搏人眼球,想都沒想,便把自己聽到的消息,打成文字,利用手機發到了該篇文章下方的評價欄中。隨后,便繼續瀏覽別的新聞,沒有繼續關注該條新聞后來的情況。

  在此之前,陳某根本不知該電鍍廠著火的具體損失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便將未經核實的消息隨意發到網上,直到民警告知,陳某才知道該電鍍廠著火,并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事實,也積極主動地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目前,陳某因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溫嶺公安處以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對此,新河派出所再次提醒廣大群眾:要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不得隨意評價、發布和轉載未經核實的虛假消息。要學會謹“言”慎“行”,為自己說出的言語、作出的行為負責,共同營造一個和諧、清凈的網絡環境。

原標題: 究竟用微信賬號留下什么評論?他竟被行政拘留

標簽: 自己 消息 新聞 電鍍 拘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新聞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