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起在全省實施耕地保護補償機制
2016年03月17日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3月16日電 保護耕地就是保護“子孫田”,建立相應的激勵措施至關重要。浙江省在率先試點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幾年后,決定自2016年起在全省全面實施這一制度,給承擔耕地保護任務和責任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給予資金補助。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農業廳、財政廳日前聯合出臺《關于全面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的通知》,明確從2016年起,各市、縣政府要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要求,對耕地保護進行經濟補償。目標是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從保護耕地中獲得長期的、穩定的經濟收益,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
浙江省明確,耕地保護補償的范圍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和其他一般耕地。具體補償標準由各市、縣政府結合實際,統籌地方財力和資金制定,但最低檔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每年每畝30元的省補助標準。
為了保障補償資金來源,浙江省要求各市、縣從土地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指標調劑收入以及其他財政資金中統籌安排耕地保護補償資金。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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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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