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到了,要賬的人多了,如果不控制情緒一旦觸犯了法律,可能要倒賠醫藥費甚至吃上牢飯,那可是得不償失。臨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就調處了這樣一個案件,債主為了要6萬元賬與欠債人起沖突,動起剪刀傷了人,最后在拘留所呆了10天,還支付了22萬元賠償費。
三門人陳某在桃渚鎮開了一家五金店多年,他的一部分貨來自溫州,老板是湖北人何某。幾年下來,陳某欠了何某6萬元貨款。1月5日,何某帶了弟弟從溫州趕到桃渚鎮找陳某要賬。陳某表示沒有錢給他,態度也不怎么友善。因為當時天氣比較寒冷,何某就到街上買了一個取暖器在陳家坐了下來,大有不給錢就不走的意思。
陳家老婆見何某在他的店里支起取暖器,發火了。她拿起拖把打了何某的頭,何某的額頭起了個包。何某的弟弟見狀去幫忙,何家姐弟和陳家夫妻四個人便發生了混戰。混戰中,何某的弟弟順手拿起一把剪刀,捅傷了陳家夫妻兩人的胸部,夫妻倆受了傷,血流不止。
事發后雙方均報了警。桃渚派出所接到報警后,將何某弟弟帶到派出所調查,陳家夫妻和何某則去了醫院。
后來經過調查,何某的弟弟觸犯了法律先被行政拘留10天,如果陳某夫妻倆的傷勢構成輕傷的話,還要負刑事責任。
弟弟一起幫姐姐要賬進了拘留所,姐姐急壞了,她想方設法要將弟弟保出來,主動要求和解。幾天后,陳家夫妻倆的傷勢經過鑒定構成輕傷,要價30萬元。
桃渚派出所考慮到陳某夫妻倆的輕傷事出有因,便積極幫助調解。一開始就介入此案的調解員徐宏來,陪何某到醫院做陳家的思想工作。經過徐宏來的努力,1月15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以何某支付陳某22萬元賠償費和解了此案。最終的結局是,何某拿不了6萬元貨款賬,還倒賠了16萬元給陳某夫妻。民警由此提醒,要賬千萬不要沖動,一旦觸犯了法律,將會后悔莫及。
原標題: 要賬6萬動起剪刀倒賠16萬還被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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