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11月份臺州市消費滿意度綜合指數為84,與10月份的指數82基本持平,市場消費環境等級為“良”。
在六大類中,汽車指數為85,等級為良;手機指數為75,等級為一般;家電指數為87,等級為良;服裝指數為83,等級為良;食品指數為85,等級為良;餐飲服務指數為86,等級為良。

我市發布11月份消費滿意度指數
11月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共接聽來電1741件,其中投訴437件,舉報259件。汽車51件,占11.67%。服裝51件,占11.67%。食品44件,占10.06%。手機39件,占8.92%。家電23件,占5.26%。餐飲服務12件,占2.74%。
在所有投訴中,家用汽車的質量問題和定金糾紛占投訴數量首位,共51件。有市民反映剛買的新車提車當晚就發現車子有好幾個問題,前大燈起霧,后右輪剎車盤有磨損痕跡、內飾有破損,后經12315工作人員協調,店家在修理的基礎上,補償2次保養給消費者。
服裝鞋帽投訴主要集中在網購,共51件,是“雙11”購物節的后續反映。狄女士網購了一雙鞋子,鞋子穿了半天就脫膠,聯系店家要求退貨,店家以鞋子穿過后為由拒絕,經淘寶上與客服溝通協商,店家同意退貨,讓消費者將鞋子寄回去,但鞋子退回后店家一直拒絕退款,狄女士只好求助舉報投訴中心。
手機質量和售后是投訴的另一熱點,共39件。有市民反映去年11月14日購買的價值1980元的手機,至今出現了三次同個屏幕質量問題,已經維修了兩次,第三次出現時要求店家更換新機,店家以后蓋磨損嚴重為由不給更換,但店里承認出現的質量問題和后蓋磨損沒有直接關系。
新《廣告法》和新《食品安全法》正在保護我市消費者合法權益。一位市民在市區某場館消費時發現廣告上寫著“中國最高,浙江省最大”,認為是存在夸大虛假、欺騙消費者行為,要求一賠三。經調解,經營者退回了門票并給予兩倍的賠償。
還有一位市民在路橋某餐廳用餐,發現餐廳提供的烤翅有蟲子,要求按相關規定賠償,經舉報投訴中心調解,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消費者獲得十倍賠償。
“臺州市消費滿意度指數的發布,在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同時,也在督促著相關行業的經營者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對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起著促進作用。”臺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鄭建軍說。
原標題: 雙11后,網淘來的服裝鞋帽投訴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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