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某多年前遭車禍致殘,他和妻子靠經營一家報刊亭維持生計。近年來,生意每況愈下,他們心里焦急。突然,有個“好心人”跑過來跟他們說:“可以幫忙投資。”
這個“好心人”其實是個騙子,他騙走了邵某夫婦存余的交通事故賠償款13萬余元。10月28日,三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招搖撞騙案,當庭以招搖撞騙罪判處葉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退賠其違法所得。
今年55歲的葉某,三門人,高中文化。但他沒有學有所用,曾是偷竊慣犯,三次盜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十二年、二年,還因盜竊被處行政拘留兩次。
去年五月,葉某來到邵某夫婦的報亭買飲料時,聽到邵某的妻子抱怨,“很多東西不讓賣,要喝西北風了”。說者無意,聽者有意。“熱心腸”的葉某連忙說道:“我郵電局有熟人,可以幫忙。”又問邵某右手傷殘賠了多少,實誠的邵某說看病后還剩10多萬元。
葉某急著趕火車,雙方互留了聯系方式。葉某稱他在機關上班,日后需要幫忙可電話聯系。
而后,葉某經常與邵某夫婦通電話聯絡感情。到了去年6月,葉某打麻將欠了不少債務,于是動了歪腦筋。他來到邵某夫婦的報亭,謊稱自己與某橡膠公司老總關系很好,持有股份,但由于是紀委公務員,投的是暗股,可以讓出一股,每股2萬元。邵某很爽快地拿出2萬元,葉某出具了借條,簽名“葉鑫”。
正因為邵某夫婦掉以輕心,此后,葉某一發不可收拾。當對方多次以各種理由來要錢時,賺錢心切的邵某夫婦,都悉數應允。
一個多月后,葉某又以討來兩股股份為由,要走邵某4萬元。
去年8月,葉某謊稱其干兒子買房,先后兩次以借款為名、支付月息二分為由,要走邵某父親4萬元。期間,他支付利息1800元。
去年10月,葉某又以股份升級為由要走邵某5400元。過了幾天,葉某以紀檢部門要查他,出去避風頭為由,騙得3000元。后來因邵某生病葉某歸還了500元。
今年1月至2月,葉某謊稱自己牽涉一起受賄案,被椒江紀委調查需要退贓款為由騙得邵某夫婦2.9萬元。
錢連續給了13.74萬元,而股份分紅遲遲未兌現,說好的借款也一直拖欠不還。邵某夫婦這才意識到有問題。
今年4月,邵某的父親要求葉某出示身份證和工作證,而葉某以證件在家推脫,邵某的妻子則要求拍照。不料,葉某說,擔心邵某夫婦去單位調查,他用的不是真名。當天,邵某夫婦去某橡膠公司打聽,被告知葉某只是該公司一名普通員工。
原標題: 冒充紀委人員稱投暗股可分紅 高中文化的五旬男子累計獲刑25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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