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方可獲風險補償金
2015年10月26日
來源:
臺州日報
為有效盤活企業商標無形資產,椒江區市場監管局通過與當地金融、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于近日正式出臺《關于大力推進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的文件。
據了解,這是全市首個鼓勵商標權質押貸款的文件,明確了獲取補償金單位的條件及補助的幅度與上限。
該《意見》對借貸雙方的屬地都進行了規定,要求是依法在椒江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且在椒江全額納稅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以下簡稱借款人),以合法擁有、依法可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作為質押,從椒江各金融機構、地方性非銀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獲得貸款,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貸款本息。
《意見》還明確了針對貸款方的鼓勵措施,即自實施之日起三年內開展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業務的貸款人,政府給予一定額度的風險補償,補償標準為實際收取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利息的10%,補償總額按貸款人實際發放貸款戶數計算,每戶每年不超過30萬元。
截至目前,椒江區市場監管局已為20家企業牽線搭橋,成功辦理了商標權質押貸款登記,總授信金額達1.41億元。隨著上述文件的出臺,貸款方風險補償金的申領已進入啟動階段。
原標題: 貸款方可獲風險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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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質押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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