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有讀者致電本報熱線88894000反映稱,昨日凌晨,椒江高坎加油站附近的紅綠燈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小轎車與一輛半掛車相撞,現場有人員傷亡。隨后,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屬一大隊獲悉,該起事故發生在10月22日凌晨3時許,事故造成兩人當場死亡,兩人受傷,目前案件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凌晨兩車相撞致兩死兩傷
記者從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了解到,重型普通半掛車駕駛員謝某,是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人。事發時,半掛車正在S325省道建庫路口西北側非機動車道自西往東轉彎。此時,一輛小型轎車沿著S325省道自東往西駛至該處,隨后兩車發生碰撞,車子均有不同程度損壞。
事故造成小型轎車前排兩名男子吳某、陳某當場死亡,后排兩名男性乘客徐某和林某受傷,兩人均無生命危險。
遵守信號燈,減速慢行
由于這起車禍發生在凌晨,夜間行車如何保證安全,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引起不少市民關注。對此,記者采訪了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林江。
“夜間行至交叉路口時,要遵守交通信號燈。”林江說,同時車輛要減速慢行。記者了解到,因為夜間路面車流量相對較少,不少駕駛員不自覺地提高了車速,有的甚至在紅綠燈路口搶燈通行。
“危險往往只在一瞬間,過快的車速就隱藏著大隱患。”居住在臺州經濟開發區市府大道旁的市民林先生說,有時臨近深夜,能聽到轎車或摩托車疾駛而過的轟鳴聲,“其實夜間行車視線很不好,駕駛員更要謹慎駕駛、減速慢行,尤其是經過交叉路口或者斑馬線時,留意過往行人和車輛。”
夜間行車注意變光
此外,林江提醒市民:“晚上開車還要注意變光。”其實,不少駕駛員開夜車時,仍有不文明用燈的現象,特別是違規使用遠光燈,對其他車輛和行人交通安全都有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同時條例還規定,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據了解,近幾年我市交警部門已經開展過多次集中整治“濫用遠光燈”行動,雖監管、查處逐漸變嚴,但文明用燈的意識養成需要每位駕駛員共同努力。
原標題: 昨凌晨椒江發生兩車相撞事故,致兩死兩傷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新聞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