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15年的保險,需要的時候,卻被告知明年不接受續保了,58歲的孫先生有點想不通。
15年前,40多歲的孫先生就開始購買一款名為“國壽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每年保費250元。今年,孫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這也是他投保15年來第一次理賠。
6月9日,理賠的結果還沒出來,孫先生就收到了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再續保。對此,孫先生表示無法接受,直言保險公司缺乏人情味。
昨天,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在回復錢報記者時強調,孫先生購買的住院險,是短期險,一年一簽,保險公司有權停止續簽。
對此,專業保險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周毅律師分析認為,從合同法的角度,保險公司拒絕承保并無過錯。
投保15年
剛理賠就要停止續保
孫先生購買的“國壽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是一款附加險,每年保費250元,保額是6410元。
15年來,每年7月,孫先生都會按時交納保費,目的也是希望多一份保險。
今年,孫先生動了一個大手術,出院后,他想起了這份住院保險,所以就準備好了醫療病歷,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保險金還沒有拿到手,他就收到了保險公司不再續保的短信:“經我公司重新審定,現決定從下一保單年度起,不再對您繼續承保。”
對此,孫先生表示無法理解,交了十幾年的保費,等到自己有需要時,保險公司突然就決定不保了。
“買的時候,如果我有病,保險公司拒保,我是沒有疑問的,可是我買的時候身體都好,就是為了保險,現在我身體不好了,保險公司就停保,難道保險公司就是為了賺錢?”
孫先生最大的不滿是,他購買了15年,需要保險的時候,被保險公司斷然拒絕了。“現在知道我有病了,一腳把我踢開了,怎么有這樣的道理?”
短期保險,一年一簽
保險公司認為有權不再續保
昨天,保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在詳細了解孫先生的投保種類后,給出了一個專業術語,“短期險”。
據了解,人壽保險根據產品保障時間,可以簡單分為兩種:短期險、長期限。
短期險,大都是一年有效期,保險公司只對一年內負責;到期后,投保人可以繼續申請,保險公司需要重新審核,如此循環。險種包括醫療險、意外險。
還有時間更短的,比如交通工具上的意外險,僅僅針對交通運輸的過程。
另一種是長期限,最長的為終身,主要的險種包括大病保險等。
兩者的區別除了時間,最大的還是保費差距較大,短期險便宜的只要幾塊錢,而長期險大多以萬為計算單位。
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稱,孫先生購買的就是短期險。“他的保單今年7月即將到期,所以不影響他這次的理賠,但對于明年是否續保,我們的審核意見是不予續保,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的身體狀況已經不適合這款產品了。”
錢報記者注意到,在孫先生和保險公司的合同中,第七條規定:本公司保留終止附加合同續保的權利。
采訪中,保險公司負責人也坦言,商業保險不同于社保公益,作為保險公司必須要有風險經營和管控。按照孫先生現在的身體狀況,繼續續保對于保險公司來說,風險就很高。
原標題: 投保15年,生病住院第一次理賠 突然就被告知不能續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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