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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他開車去了派出所
2015年05月12日 來源: 錢江晚報

  酒后駕駛,你會把車開去派出所自投羅網嗎?別吃驚,還真有這樣的人。

  小伙子姓桂,奔三了。

  去年十月的一個晚上,桂某和幾個朋友在海曙一家KTV唱歌。本來挺歡樂的聚會,不想有了個心塞的結尾。

  唱歌中途,桂某的朋友黃某去了趟廁所,年輕氣盛的他不知怎地,跟隔壁包廂的人起了沖突,后來民警也來了。為了調查案情,民警把幾個人帶回了派出所,其中就有黃某。

  出了這樣的事,歌自然是唱不下去了,桂某處理了后續(xù)事宜便開車去派出所,打算看看黃某。

  車子開到派出所門口,桂某停好車進去找黃某。民警發(fā)現桂某和KTV的糾紛案有關,便讓他協(xié)助調查。

  話沒問幾句,民警就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得知桂某是自己開車到派出所的,民警以其涉嫌酒駕將其移交到海曙交警大隊。

  海曙交警大隊先對桂某進行了酒精含量呼吸檢測,結果為94mg/100ml。后經抽血檢驗,確認桂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5mg/100ml。

  這么一折騰,桂某的酒也醒了,他開動腦筋想努力挽回。做筆錄的時候,他說自己開車到派出所門口的時候還沒喝過酒,這酒是下車后在派出所門口的花壇邊喝的,所以不是酒后駕駛。

  為了查明事實,警方查看了當時的監(jiān)控視頻,里面沒有桂某喝酒的場景。另有目擊證人證明,桂某將車在派出所門口停妥之后下車直接進了派出所,其間并未在別處逗留。

  謊言被揭穿了,桂某也只能認罪。

  海曙法院依法審理后,認定桂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由于桂某在被公安機關查獲后編造虛假理由,企圖逃避懲處,因此對其酌情從重處罰。

  最后,桂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本報通訊員陶琪姜馬俊

  本報記者邵巧宏

  

 

 

原標題: 喝酒后 他開車去了派出所

標簽: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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