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你被這熟悉的LOGO“綁架”,可知道有多危險
公司老板李某這次算是徹底被微信“綁架”了。一天開車回家的路上,他看手機微信太入迷,結果撞到一名騎車人仍渾然不知。到家后,他看到自己的擋風玻璃開裂,還用手機拍下照片發(fā)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配文曰“后怕”。次日,當警方根據(jù)監(jiān)控錄像找到李某時,李某的“后怕”變成了“真怕”,他日前被昌平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準逮捕,而且因為其有逃逸情節(jié),或將面臨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司機開車玩手機撞人并未停車稱毫不知情
男子李某今年30歲,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今年4月4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海淀一家飯館吃飯。晚上吃完飯后,李某獨自開車回自己位于昌平的住處。當晚8點半左右,當李某開車行駛到生命科學園東側一條南北路紅綠燈路口時,正好遇到紅燈。在等紅燈的時候,李某覺得無聊,就拿起手機看微信。等綠燈亮時,李某仍未看完,因此李某在再次啟動車子后,仍然時不時低頭看微信。
在此期間,李某突然聽到“啪”的一聲,他感覺車子撞上了什么物體。據(jù)李某事后的供述,李某說他當時并未看到人,只是發(fā)現(xiàn)右側的反光鏡被折到幾乎貼到車窗上。李某并沒有在意,就開車離開了現(xiàn)場。回到住處后,李某才下車查看情況,發(fā)現(xiàn)前擋風玻璃右側已經(jīng)裂開。李某還用手機拍下了照片,并寫上“后怕”兩個字,發(fā)到朋友圈。
事實上,李某撞的是一個騎自行車的路人。被撞的騎車人姓王,今年只有20歲,是當?shù)匾患夜镜墓と恕.斖硐峦戆嗪螅凸び羊T自行車返回住處,工友騎著自行車在其身后大約200米處。李某開車將王某撞倒后,王某的頭部被嚴重撞傷。后面的工友趕上來,發(fā)現(xiàn)王某被撞傷,立即撥打120并報警,將王某送往醫(yī)院。4月11日,王某終因傷勢過重去世。
事發(fā)第二天,當?shù)鼐礁鶕?jù)監(jiān)控錄像找到了李某,李某這才意識到,他頭天晚上撞到人了。
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李某因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準逮捕。
昌平檢察院檢察官告訴記者,李某因為玩手機看微信將路人撞傷,已經(jīng)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而且在事發(fā)后沒有下車救助,導致被撞傷的王某沒有得到及時的救助而死亡,因此構成交通肇事罪。另據(jù)了解,事發(fā)后李某沒有向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
【新聞多一點】
主觀不知道算不算肇事逃逸?
“確實不知情”不算逃逸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劉明祥教授表示,肇事逃逸應該是一種主觀行為,要明知發(fā)生了交通事故或者應該知道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說自己不知道,但有現(xiàn)場的證據(jù)證明當事人“應該知道”,也算是一種主觀行為,也是肇事逃逸,但并非所有的離開現(xiàn)場都算肇事逃逸。比如在晚上光線不太好的情況下,確實沒有感覺到發(fā)生交通事故,也沒有發(fā)現(xiàn),因而離開現(xiàn)場,并不能算是肇事逃逸。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稱,像大卡車存在視線死角,如果發(fā)生了交通事故,確實不知情而離開現(xiàn)場,就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李某稱“沒看到”,是不是逃逸?
李某屬“應能看到撞人”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在此案中,李某并未立即停車查看,也沒有保護現(xiàn)場,并未有保護受傷人員的行為,因此屬于肇事逃逸。雖然李某聲稱自己沒有看到撞到人,但他的前擋風玻璃都被撞裂,應該能看到撞到人。即使真的沒有看到撞人的情形,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司機也有義務下車查看,保護現(xiàn)場,但李某并未停車查看,而是徑直離開,因此屬于逃逸。
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表示,在此案中,司機在主觀上屬于應當知道。因為即使后視鏡看不到,但撞到人的震動是不一樣的,而且傷者并未當場死亡,被撞的時候應該會有喊聲,司機說自己不知道撞到人的解釋很難說服法官。
李某將面臨什么樣的處罰?
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余凌云指出,李某本來就是夜間開車,又玩手機看微信,更應加重處罰。按《刑法》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為李某肇事逃逸且事發(fā)后未賠償受害人家屬,因此將被從重處罰,面臨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玩手機分散八成注意力
交通安全專家郝滿良告訴記者,駕駛時對精神集中的要求非常高,是至關重要的安全保障。李某的事故屬于典型的精力不集中引發(fā)的事故,因為他和行人是同向,而同向發(fā)生事故的幾率非常小,容易發(fā)生事故的是轉向(轉彎)和對向(對面行駛)。
郝滿良說,我國交通法規(guī)定駕駛時不能接打電話,是因為接打電話、玩微信等要分散駕駛人80%的注意力,而剩下的20%注意力不足以保證安全駕駛。所以,接打手機、玩微信等行為已逐漸成為“馬路殺手”之一。
原標題: 開車玩微信多有多危險? 他撞死人了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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