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和廖某是一對來自福建的80后夫妻,2013年底,兩人進行電信詐騙,不到一年“得手”18萬余元。4月20日,三門法院對該電信詐騙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庭審現場,他們的兩個兒子站在門外,哭紅了眼睛,而被告席上的陳某、廖某則一直低著頭,聲音哽咽,無法回答問題。
夫妻去廣州“拜師學藝”
1980年出生的陳某是福建安溪人,此前一直以開貨車養家糊口,和妻子廖某育有兩個兒子。開貨車的營生雖然過得去,但“賺錢太辛苦”,陳某想通過買彩票發財。2013年初,陳某開始買六合彩,不僅沒中獎,反將辛苦賺來十幾萬元都賠了進去。無奈之下,陳某想到了廖某的外甥女在廣州搞電信詐騙,收入不薄,他就與妻子一起到廣州去“拜師學藝”。
2013年2月,兩人在廣東汕頭租了間房子,“學習”了一星期,將整個流程都學會后才回到福建老家。回到福建后,陳某夫婦并沒有立即進行詐騙。據陳某說,直到2013年底,“實在是沒錢花了”,兩人才走上了電信詐騙之路。
“第一桶金”被害者是三門人
下定決心后,陳某夫婦在福建三明租了房子,陳某從網上購買了一張用他人姓名開戶的銀行卡和2張杭州地區的手機卡,打算向浙江地區的“客戶”下手。
陳某上網請人群發短信,如果受害者收到短信后回復,陳某就稱包裹里有毒品,一步步地引導受害者“上鉤”,要求受害人往指定賬戶里匯錢。此外,陳某還冒用公安機關以賬戶被盜用為由,要求受害人往指定賬戶匯款。
據陳某交代,他每天群發二三千條短信,會有二三十個電話“回訪”,但大部分都是詢問,真正上當的不多。第一個月他主要發給杭州、溫州、臺州的手機用戶,只有一個“上鉤”,但單這一筆,陳某就撈到了1.6萬元,被害人是三門的陳某。
帶“戰果”回鄉被抓獲
撈得“第一桶金”后,陳某一次性從網上買了7張銀行卡和數張手機卡,還雇人打詐騙電話,主要針對臺州、河南洛陽這兩個地區的手機用戶,期間他又成功撈得兩筆。去年6月,兩人輾轉江西新余繼續作案,對湖南、河北、河南、重慶等地區的手機用戶下手。
去年8月下旬,兩人帶著“戰果”回鄉,同年9月上旬,兩人再次出來到福建漳平施行“聯匯詐騙”。此時,三門的陳某已報案,陳某夫婦剛租好房子準備詐騙,就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警方在出租房內當場扣押10余張銀行卡,經查均是冒用他人身份開的戶,用于接受受害人的匯款,其中有5張銀行卡共匯入詐騙所得18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陳某、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使用詐騙方法,騙取他人18萬余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 每天群發短信 一年騙了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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