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份,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公布《2014年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中標結果》,已成為醫藥企業最熱門的話題。之后,就有人向浙江在線記者反映指出中標問題,聲稱湖南康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康源”)生產的碳酸氫鈉注射液在省外銷售價為5.5元,浙江中標價為8.17元,中間利潤達到48.5%。
浙江作為全國第一個實現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覆蓋的省份。自2014年4月1日起,全省省、市、縣三級總計427家公立醫院全面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同時上調部分醫療服務價格,從此徹底切斷存在多年的“以藥補醫”的生存模式,正在向公益性方向而努力。
然而知情人的爆料,無疑給給浙江貫徹藥品“零差價”潑了一盆“冷水”。鑒于此,浙江在線記者對這件事的投訴進行了調查。
難現公平:藥價人為提高48.5%
近日,有投訴人陳先生向浙江在線記者投訴,稱“湖南康源”生產的碳酸氫鈉注射液在省外銷售價為5.5元,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公布的《2014年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中標結果》卻標價8.17元。
據陳先生介紹,今年他所在的企業參加了浙江省2014年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招標,在3月下旬查詢過程中發現這個怪現象。他說,這個廠家生產的碳酸氫鈉注射液,不僅在浙江高價中標,同樣,湖北省掛網擬中標價由7.843元被申訴中標價降為7.3元,湖南省掛出的擬中標價為8.23元,目前還在申訴,尚未確定中標價格。
“湖南康源這幾年并沒有把碳酸氫鈉注射液銷售到浙江,所以采用的價格是廠方的報出的虛擬價格,如果一個虛標價格中標以后,那以后每一個投標的價格都是虛高,價格虛高導致老百姓在使用這個藥的時候,每次都要多付2.67元,到最后還是坑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陳先生認為,這已經違背了浙江省公平、公正、公開的招標原則。為證實自己的說法,他向記者提供了康源公司在浙江省外的銷售證據。在這些證據清單上,記者看到,湖南康源有限公司在2014年供貨給湖南某醫藥公司的價格確實為5.5元;而另一份由安徽華源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給合肥康麗藥業有限公司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上,湖南康源的碳酸氫鈉注射液提供價為5.128元。
陳先生也向記者坦承,今年他已經向多個省反映了這個情況,而向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投訴時,該中心工作人員只回復已經收到了他的舉報,并要求他提供身份住址等,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后續處理結果。
招標弊端:藥品招標價把關不嚴
為了調查湖南康源有限公司生產的碳酸氫鈉注射液價格真相,浙江在線記者第一時間聯系了該公司全國銷售部負責人何先生,對于價格問題,他并沒有直接回復,而是答應要等一天調查后告訴情況。
但等到告知結果當天,記者多次撥打了何先生的電話,其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只好撥打“湖南康源”本部銷售電話,輾轉從后勤工作人員口中要到了“湖南康源”安徽省區域銷售代表屈先生電話。他說,碳酸氫鈉注射液的最低價格是5.5元,這兩年沒有變更過。
投訴人陳先生認為,“湖南康源”出現的價格差價,問題在企業價格作假,而在于相關單位的審核上,當初在制定招標價格時,沒有核實到該藥品的市場價格,就把招標價設定為8.17元。
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競價采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布。這個審定公布的價格也叫中標價,中標價是醫院采購藥品的最高限價,因此中標價的確定成為影響藥價的決定性因素。
在調查過程中,一位從事藥品生產的業內人士張先生告訴記者,碳酸氫鈉注射液軟袋包裝價格其實還是能算出來的。他說,“軟袋的包裝成本價格比塑瓶貴5毛左右,而現有市場上塑瓶的價格在5元左右,軟袋的價格也應當在5.5元左右,每袋定價8元多,這是很荒唐的事情。”
招標審核:任重而道遠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國發辦[56]號規定,市場實際購銷價格應作為基本藥物采購的重要依據,原則上集中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實際購銷價格。
其實早在2014年,為了遏制藥品虛高定價問題,浙江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社保廳就有要求,省級公立醫院銷售的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按進價“零差率”銷售,同時調高了部分診查費、護理費、治療費、手術費服務價格,以此來破除“醫藥養醫”弊端。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作為浙江唯一的采購經辦機構,負責全省范圍內的所有醫療機構開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對于湖南康源制藥有限公司在浙江中標的碳酸氫鈉注射液價格,采購中心又是如何解釋的呢?
為此,浙江在線記者以普通用戶的身份咨詢了省藥械采購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回復稱,要投訴一定要先了解《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第一批)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內容,并表示該中心的招標都是按照實施方案進行。
根據“實施方案”內容,浙江省的基藥采購參考價計算是,“以我省2009年國家基本藥物集中采購、 2010年藥品集中采購和2011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中標的網上在線交易價格及我省當前市場實際購銷價格(包括社會零售藥店銷售價格)與部分省市(北京、山東、江蘇、河南、湖南、上海)2010年10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藥品集中采購的最新實際交易價格,取他們之中的最低值為基準價。”
“浙江省市場上沒有銷售,浙江只能按照湖南的來計算,但湖南的是在2014年12月開始招投標,也不是在浙江的參考價計算范圍內。”陳先生表示,今年在招投標之前,相關單位都要求藥企在招標前把全國最低在線實際交易價格信息上報,企業可能作假了。
而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按照國家及省級相關部門的規定,對所有參加我省藥品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所使用的國家基本藥物進行一次性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同一企業同一產品的中標價格,以此來減輕就醫群眾負擔。不過,省里集中招標采購,這看似能縮短藥品“零差率”距離的招標舉措,如果招標價格審核失控,只會給患者“看病貴”增加負擔。
原標題: 個別藥品中標價比市場貴48.5% 浙江藥價“零差率”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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