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傍晚,央行、住建部、銀監會三部委聯合發文,在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兩方面,對現有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做出重大調整。
政策具體為: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同天,財政部對購房者關心的營業稅政策,也進行了重大調整。根據通知,個人將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這對購房者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利好。以購買一套200萬元的房屋為例,按照現有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六成計算,首付款120萬元;若首付為四成,則只需要80萬元,首付款比之前減少了40萬元。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新政公布前,我市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就只需要20%。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貸款的,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之前的首套房首付30%執行的政策,我市之前也在執行。
按照《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已經開始執行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新政。
按照相關規定,區別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是該住房面積是否超過144平方米。市地稅局稅政處的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購房總價為200萬元,且房子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那么按照新政,滿兩年的二手房交易將免去營業稅。按照目前我市執行的5%的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稅率來計算,那么市民就可以節省10萬元的營業稅。
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兩年后的二手房交易需繳納差額營業稅,即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也就是說,如果房主購房價為150萬元,售出價為200萬元,差價為50萬元,那么需要繳納營業稅2.5萬元。而在以前,房主則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稅10萬元,總共節省了7.5萬元。
原標題: 樓市利好新政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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