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倒賣香煙獲刑四年
2015年03月19日
來源:
臺州日報
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小李,為賺點外快,伙同他人收購倒賣大量“紅梅”、“大前門”等品牌香煙,涉案金額達224.67萬元。3月11日,三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小李有期徒刑四年,并處沒收財產七萬元。
小李出生于1980年,路橋人,初中畢業后參軍,后來在老丈人開的紙品廠上班。2009年初,小李通過小舅子與做香煙生意的林某(已判決)相識后,林某就讓小李幫忙一起收購香煙。小李爽快答應。
2009年上半年,小李經常到林某指定的幾家小店收購香煙,然后用廠里的車將香煙托運給北京的劉某(另案處理)。每次辦完事,林某給小李幾百元報酬。
雖說沒有大筆外快,但小李樂在其中。2009年下半年,小李從“運送工”轉變為“合伙人”。他拿出一筆錢給林某,商定每人各一半的股份,此后開始輾轉溫嶺、路橋、臨海等地的小店,收購“紅梅”、“大前門”等品牌香煙。為了逃脫煙草專賣局的稽查,小李定制了專用紙箱。2010年,小李退股,林某繼續做。
2013年初,林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而小李沒有及時歸案。直至去年年初,小李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小李與林某合伙倒賣香煙金額共224.67萬元。
原標題: 男子無證倒賣香煙獲刑四年
標簽:
香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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