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霧霾”頻繁肆虐。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環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鐵腕治理。
為推動“清潔空氣”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開展,2014年起,浙江省財政按照“整合現有專項、適當安排增量”的原則,設立1.5億元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當年帶動全省各級財政投入60.51億元,推動“清潔空氣”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5年,省財政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將專項資金規模增加到4.5億元,并計劃帶動各級財政投入65.86億元,推進各地加快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推進。
根治霧霾,需要多管齊下,財政部門在其中大有作為。
1.完善政策體系
2013年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正式出臺。該行動計劃以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業廢氣污染整治、城鄉廢氣治理等為突破口,堅持源頭治理、綜合防治,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建立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力爭通過五年努力,全省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氣逐漸減少;到2017年,全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0%以上。
要求強化激勵機制。創新有利于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物價、信貸、用地等政策措施,實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煙粉塵減排電價,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有效推進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利用。要求財政加大投入,對脫硫脫硝工程、火電清潔化改造、燃煤鍋爐淘汰、煤改氣、有機廢氣污染治理、黃標車淘汰、機動車油改氣、“兩高”行業企業退出等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
2.加大資金投入
2015年,省財政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4.5億元;其中,整合現有用于大氣污染防治的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5000萬元,繼續用于省屬企業脫硫、脫硝的技術改造和設備補助;此外安排資金4億元,主要用于對各市政府淘汰黃標車和燃煤(油)小鍋爐淘汰改造進行“以獎代補”,同時兼顧揮發性工業有機廢氣治理。
積極爭取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結合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和內容,用于淘汰黃標車、淘汰燃煤小鍋爐、工業有機廢氣治理、農村秸稈利用和焚燒控制等方面。
3.完善資金分配方法
在資金分配方式上,采用專項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式。省財政在安排資金時不再安排到各地的具體項目,而是通過設定一定的分配因素,測算后將資金切塊下達各市縣財政部門,由各地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及年度重點工作,在資金使用范圍內自主確定資金投向,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
霧霾治理,關系民生,關系社會發展。浙江省財政將進一步加大投入,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打好防治大氣污染攻堅戰、持久戰!
原標題: 浙江省財政加大投入資金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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