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在線報道了杭州一旅行社職員失聯,帶走了包括杭州姑娘小紅在內的多位客戶繳納的出境游擔保金35萬元。
出境旅游保證金處境尷尬,卻是行業約定俗成的“潛規則”。這一筆出境游保證金到底該不該交?交后有沒有保障?浙江在線記者請教了多名旅行社資深人士、專家,教你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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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簽證保證金是行業潛規則
當下,網絡代辦簽證很流行,但這樣風險并不小。首先雙方沒有簽署任何合同,其次賣家對申請人的個人信息保護也頻出問題,經常出現申請人個人信息盜賣的糾紛。所以,很多市民還是選擇有實體店的旅行社代辦旅游簽證。
以昨天報道中提到的小紅參加的日本自由行簽證為例,記者了解到,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對申請人的經濟條件有很高的要求,常規客戶如果不能提供一年內稅后10萬元收入的銀行流水單,就得提供一份個人資產證明,即5萬元存款半年以上定存的證明原件,這一份5萬元的存款,需要銀行與旅行社及客人共同簽訂凍結授權書。
日本個人簽證的經濟要求對學生、老人以及無固定工作者、就職新人來說不是一件易事,所以不少人會通過旅行社幫忙辦簽證,這樣一來5萬元的定期存款就并非硬杠杠了。
一名從事出境游簽證工作多年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通過旅行社辦簽證,大部分人都會托熟人介紹。辦理個人簽證之前,正規旅行社會與申請人簽署一份名為“委托旅行社代辦合同”的單項委托合同,因為日本簽證對經濟實力一般的游客要求比較嚴格,一旦不出簽,將會對送簽旅行社扣罰,所以一般旅行社確實會要求自由行客戶繳納一定的押金,一般在5萬元左右。
由于國家對保證金這塊一直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旅行社收取保證金可以說是行業的“潛規則”。收多收少都是旅行社根據所去目的地國家不同以及游客資金信譽的“一家之言”。
律師支招:代辦簽證要認定合同旅行社脫不了干系
保證金交了之后,到底有沒有保障呢?業內人士說,保證金會交旅行社的財務部門,絕對不會走業務員個人賬戶,申請人回國后填寫一份歸國報告書就能拿回保證金。
而昨天本網報道的小紅等人是直接將數萬元的保證金打進了旅行社職員的個人賬戶,旅行社也被蒙在鼓里。杭州市旅游執法支隊稱此次事件還涉及多家旅行社,是非常少見的案例。
當然,旅行社也是脫不了干系的。浙江澤鼎律師事務所創辦人葉水榮律師說,找旅行社代辦簽證時要認定合同,找熟人辦理簽證也應及時簽合同,打款時認準旅行社賬戶,如果條件允許,出境押金交由第三方銀行保管更安全。
“即使旅行社職員卷款逃跑,旅行社也要負責,消費者可以向旅行社追討押金,不能以一句‘押金從沒打進公司賬戶’為由拒絕支付押金。”葉水榮律師表示。
原標題: 旅游代辦簽證有風險 提防保證金裝進“熟人”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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