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買電腦,頁面上明明顯示內存是8G,但收到貨后,卻發現只有4G。這算不算賣家故意欺詐?日前,永康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39歲的蔣先生是湖南人,在永康一家五金廠工作。
去年11月3日,他在淘寶天貓商城購買了一臺華碩筆記本電腦。從當時網頁的截圖上看,寶貝名稱中顯示這款電腦內存為8G。
過了幾天,蔣先生收到了快遞,他興沖沖地拆開包裹,卻發現這臺電腦內存只有4G,而且,賣家所寄的發票也并非是賣家開具。
蔣先生便與賣家進行溝通,但對方的態度并不好,雙方協商未果。
2014年11月26日,蔣先生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狀中,蔣先生稱賣家用較低配置的筆記本冒替較高配置的筆記本電腦出售,具有欺騙行為,要求賣家按購買筆記本貨款的3倍進行賠償。
今年1月26日,這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在永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中,賣家代理律師辯稱:“我們不存在消費欺詐行為,涉案電腦的描述為8G是由于筆誤,而且這款電腦標配只有4G,客服由于不熟悉產品才對8G內存進行確認,并非故意欺詐。”
永康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賣家作為出賣人應按照約定的配置交付標的物,但賣家實際交付的標的物與向蔣先生承諾的標的物存在差異,賣家的抗辯,沒有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判定賣家存在欺詐行為。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判決賣家按蔣先生購買筆記本5879價格的三倍賠償損失17637元。
通訊員呂紫嫣
本報記者呂藝真
原標題: 這個賣家真會編 4G內存電腦硬說是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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