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將于3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是國內首部由省人代會通過的綜合性社會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其中明確規定公立養老機構需公布床位信息、優先收住失獨老人,小區建設必須配套養老服務用房等。
浙江老年人口首度突破900萬
居民小區需配備養老服務用房
2014年底,浙江省60歲以上戶籍老年人口數達到945萬人,預計到2020年,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1186萬,逼近總人口四分之一。高齡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逐年增多,對養老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強。
居家養老目前是我省老年人養老的主要形式。《條例》對此專門作出規定,未來我省新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和省規定的社會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標準,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并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小區無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或者現有用房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則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目前,我省已建成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13140個,并建有居家養老服務站16400家,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75%以上的農村社區。
公立養老機構將優先收住失獨老人
需向社會公開床位資源信息
目前,部分地區養老機構“一床難求”備受關注。《條例》明確,政府投資設立的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收住制度,向社會公開床位資源信息。

“機構養老主要是為了解決‘雪中送炭’。”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條例》進一步規范了公辦養老機構的定位和收住范圍,規定公立養老機構應當以護理型養老機構為主,應當保障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齡、獨居、重度殘疾的老年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病殘),申請入住公立養老機構的,應當安排收住。
據省民政廳副廳長、省老齡辦主任蘇長聰介紹,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擁有養老機構2236家,其中政府投資建設的1044家,床位入住率大多在六至七成左右,未來將繼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
高校畢業生入職養老機構可獲獎補
養老護理人員應受技能培訓
為了提高養老服務人員素質,提升社會養老服務質量,《條例》中提到,高等學校和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進入本省政府投資設立的養老機構、民間資本設立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組織、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工作的,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入職獎勵和補貼。
此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專業組織應當加強對本機構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能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養老護理人員職業技能培訓。
養老護理人員應當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業務能力。養老護理人員參加養老服務護理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按照省有關規定享受培訓和鑒定補貼。

蘇長聰說,未來我省將繼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力爭培訓2萬名養老護理人員、20萬名家庭護理人員。
原標題: 浙江規定小區要配養老用房 失獨老人優先住公辦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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