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強公示信息管理管理 推廣電子營業執照
2015年02月15日
來源:
浙江在線—浙江日報
近日,我省發布《關于實施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見》,就企業信息公示、企業信用監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強化信用約束、強化縱橫聯動、強化企業責任、強化社會共治”的企業信息公示工作4項原則。同時,《意見》明確要提高對企業監管服務的信息化、便利化和規范化水平,我省將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據了解,推廣應用的電子營業執照由我省工商部門統一組織發放,費用由省財政承擔。
根據《意見》,企業要加強公示信息管理工作,大中型企業要確定專門機構負責,小微企業要有專人負責,無數字證書的企業要確定企業信息公示聯絡員并報工商登記機關確認。省內登記的企業需要報送經營發展狀況、知識產權狀況、投資狀況、從業人員基本情況等信息內容(不公示),以供政府決策分析。
對明確的行政許可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數據交換平臺實時交換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實現企業信息互聯共享。建立聯合信用約束懲戒機制,重點建立全省統一的經營異常企業名錄庫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庫,在行政許可、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評先評優等工作中,對被列入上述兩個失信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實行聯合信用約束懲戒。
原標題: 我省加強公示信息管理管理 推廣電子營業執照
標簽:
信息 公示 我省 企業 企業信息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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