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來旭涉嫌放火案,今天下午3點將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法庭公開宣判。
去年7月5日,杭州一輛載有80余名乘客的7路公交車,途經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時車內突然起火燃燒,造成30余人(最小的傷員是7歲女孩)受傷,20人重傷。
2014年7月7日晚,警方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實身份——犯罪嫌疑人包來旭,男,1980年3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甘肅省漳縣石川鄉人,近年來在浙江多地暫住落腳。
2015年1月28日,“杭州7.5公交車縱火案”在杭州市中院開庭,嫌疑人包來旭躺在病床上受審。
在庭審中,大家第一次聽到他親口說出的放火原因:因為患肺結核產生厭世情緒。亦有工友證詞,說曾經聽包來旭說過,如果自己要死,也要拉幾個人墊背。
2014年7月5日一大早,包來旭背著整整20斤易燃的天那水從義烏來到杭州,然后漫無目的地走走停停,最后在靈隱上了通往市區的公交車。下午5點多,坐在公交車后門位置的包來旭,從背包里拿出天那水倒在車廂里,詭異地笑了笑,拿起打火機點火。
在庭上,他說:“很后悔,沒想到會造成這么嚴重的后果,但現在后悔也沒用了,我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后果。”公訴機關認為,包來旭放火犯罪主觀惡意極其明顯,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建議對包來旭依法嚴厲懲處。放火罪可以罪重致死刑。
今天的宣判為一審判決,包來旭還有上訴的權利,包來旭的辯護律師金亮新說,是否上訴,還是等宣判后聽聽包來旭本人的意愿。
包來旭案件走到今天,讓大家看到了很多。
正如錢江晚報資深評論員劉雪松之前的評論:包來旭最終能夠以躺著的姿勢接受審判,傾注了醫務工作者在這個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身上,長達半年多來日日夜夜付出的心血與代價。這是對生命的敬畏態度,也是對法治的敬重態度。包來旭最終以躺著的姿勢接受開庭審理,法治的程序正義更體現在將犯罪涉嫌人的作案動機、心理以及作案前的生存狀態,能夠還原給法庭,還原給社會,既讓嫌犯接受法律的審判,又讓司法接受社會的監督。
原標題: 縱火嫌犯包來旭今天下午一審宣判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新聞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