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灣區蒲州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經營范圍里并沒有引產手術這一項,竟然讓一名只有護理證的護士“操刀”,為一名孕婦做引產手術。結果,孕婦大出血休克,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龍灣區人民法院日前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兩名承包經營者分別獲刑。
證人證言
嶼田衛生站被轉包護士成唯一坐診“醫生”
被告人許某和肖某,現年分別27歲和28歲,都是福建籍男子,文化程度都為初中。
據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1月,許某、肖某等人承包經營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
一名叫史某的證人證言顯示,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在史某手中轉讓承包給許某、肖某等人。史某說,承包租金一年24萬元。
承包后,為了多賺錢,許某提議聘請只有護理證書的護士趙某(另案處理)在該服務站內行醫,在該服務站內超范圍經營,非法為他人引產。對此,肖某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據龍灣區衛生局出具的證明,證實趙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該服務站也無引產手術資格。
公訴機關出具的一名叫駱某的證人證言顯示,駱某在嶼田衛生站上班。她說,趙某是嶼田衛生站內唯一一名行醫坐診的“醫生”,她與趙某曾同在其他地方做過護士和醫助。
法院查明
非法進行終止妊娠手術孕婦大失血休克最終不幸死亡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1月20日,孕婦朱某和她丈夫在一家名為“都市婦科”門診部咨詢引產事宜后,被轉到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
之后的3天,朱某連續服用該服務站開出的打胎藥。當月23日,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內,趙某在他人協助下非法為朱某進行終止妊娠手術。之后,朱某出現大出血休克。當天,朱某被該衛生站送往市區一家醫院搶救。
2013年11月27日,醫院方面宣告,朱某死亡。
一審宣判
承包經營者許某和肖某犯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
2013年11月27日,許某、肖某被刑事拘留。
當月28日,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調解協議,賠償損失130萬元,并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許某、肖某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許某系主犯,肖某在此案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龍灣法院一審判決:許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肖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2萬元。
專家告訴你
引產術方法不正確,術中觀察不嚴密
操作暴力,性質極其惡劣,應負完全責任
醫學鑒定書顯示,鑒定組專家認為,醫方引產過程中無嚴密觀察,并使用暴力鉗刮術,以致子宮破裂。醫方未認識子宮破裂病情,繼續使用暴力,致進一步創面擴大,病機急劇惡化,錯失搶救時機;未及時發現產婦腹腔內出血并進行正確處理,最終產婦因失血性休克致DIC(彌散性血管內凝血,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是許多疾病在進展過程中產生凝血功能障礙的最終共同途徑,是一種臨床病理綜合征),多臟器功能衰竭,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
醫學鑒定書中還寫著,醫方在對該孕婦的診療過程中,存在無引產指征的情況下給予引產術,術前準備不充分,引產術方法不正確,術中觀察不嚴密,操作暴力,轉上級醫院不及時的醫療過錯行為,性質極其惡劣,與孕婦的最終死亡后果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應負完全責任。
鑒定結論為:醫方嶼田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朱某的死亡有因果關系,醫方負完全責任。
原標題: 沒資格做引產手術 衛生站里護士操刀孕婦不幸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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