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警面前,陳先生拿出了厚厚一疊紙,仔細一看,全是匯款憑證,總共352筆28萬元,前后的時間跨度約十年。
陳先生把這些錢都匯給了騙子王某。
前天,王某被警方刑拘。民警都有點納悶:一兩次上當也正常,何以被騙了這么多次這么久?
辦案民警林警官當面問陳先生,王某是怎么“釣”上他的?
陳先生說:
2004年,我在云和縣城邊上開了一個小店,賣些煙酒。當年8月的一天,店里來了位買香煙的顧客王某。王某看上去像個生意人。我們一聊就聊開了,聊怎么賺錢,聊怎么做服裝生意。接下來的一段日子,王某常來店里轉,我們成了朋友。
過了幾天,王某說,他在寧波的一個朋友是做服裝生意的,可以跟他去投資。我覺得發財機會到了,東拼西湊6萬元給了王某。
林警官問,這么多年,給王某匯了多少錢?
陳先生說:
第一次匯去6萬元,幾個月后王某又開始催著匯錢。為得到分紅并拿回自己的投資,我只好繼續匯錢。接下來,王某一次次要求匯錢,我一次次就范。一匯就是十年。
從2004年8月份到14年12月份,一共匯了352筆,加上原來的6萬,一共匯了28萬多。
陳先生說著,拿出匯錢的憑證,那是厚厚一疊紙。
林警官問,這么多年,匯了這么多次錢,就沒覺得可疑?
陳先生說:
我如果不匯給他錢,他就說我已經報案了,原來的那些錢都不還我了。說只要我再匯點給他,他會把原來的所有錢都一起還我的。我不來報案除了覺得他還會還我錢之外,也怕萬一懲罰不了他,他反來報復我。
民警問王某:這十年你自己有沒有收入呢?
這十年我沒有什么事情做,我覺得他人比較老實,又比較怕事,就叫他每月打幾百元給我,這樣我才把原來的6萬元錢和分紅一起還給他,想不到他一直以來都這么相信我。要不是昨天他打我電話我沒有接,我估計現在他還不會來報案的。
當然,王某也不是完全沒有“做功課”,為讓陳先生相信他確實是在做生意,他冒充福建老板劉某、張某等,自導自演了三四個角色,十年來一直和陳先生保持聯系。而直到王某落網后,陳先生還堅信王某還有同伙。
民警說了真相后,陳先生恍然大悟:
這件事我一直瞞著妻子,最近她才有所察覺。我把匯錢的事告訴她后,她說對方是不是在演戲。我真后悔,就相當于給他發了十年的“工資”,想想都覺得自己可笑。
通訊員毛榮付胡昌清
本報記者盛偉
原標題: 十年28萬元共匯款352次 騙子一直騙啊騙他就一直匯啊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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