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報報道了溫嶺法院開庭審理52輛“長鼻子”校車被撂荒一案。
作為校車購買方的安徽駐臺州商會成員湯玉坤,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提起公訴。
湯玉坤當庭認罪,并講述了買校車、偽造公文、印章的來龍去脈。
不過,該案有一個疑點,在庭審中并沒有涉及。
據湯玉坤交代,2014年3月,商會另一名副會長張偉拿著假公文,到溫嶺市教育局要求辦理成立校車服務有限公司事宜時,被工作人員識破。
可奇怪的是,直到2014年10月,當全國媒體報道了溫嶺校車事件近兩個月后,才由國家教育部發文通報,稱溫嶺52輛校車是由安徽駐臺州商會項目負責人偽造溫嶺市教育局批文所購置的。
此時離教育局識破假公文、印章整整過去了半年多。這段時間,當地教育局為什么沒有采取報警等行動?昨天,本報記者來到溫嶺教育局了解情況。
校車事件發生前湯就偽造過印章和簽字
1月6日的庭審中,法庭查明,2014年1月的一天,湯玉坤為了方便籌建溫嶺市松門鎮松園小學,在一份《辦學申請報告》結尾處,偽造了教育局領導的簽字。
然后,他聯系辦假證人員,偽造了一枚溫嶺市教育局印章,加蓋在辦學申請報告上,并以該報告為依據,租用辦學用房。
“確實沒想到,他的膽子這么大。”溫嶺市教育局教育督導室副主任鄭梅球搖著頭說。
她回憶道,當天,湯和幾個辦學的合伙人到她辦公室里,要求辦理松園小學相關事宜,且遞交了那份報告。
“我一看這個報告上簽著局里一位領導的名字,但字跡不像。”鄭梅球當時就起了疑心。
隨后,她又讓辦公室打印了一枚印章,和報告上的公章進行比對。
“我當時沒尺子,就拿著一支水筆測量,發現印章中間的圓圈直徑不對,這顯然是偽造的報告和簽字。”鄭梅球說,她當時很生氣,當場斥責了湯玉坤,并“沒收”了報告。
不過,奇怪的是,既然已經發現了公文印章和簽字都系偽造,教育局為什么不采取行動?
對此,鄭梅球說,主要還是為了“保護”湯玉坤。
在她看來,湯在溫嶺當地辦學多年,為當地教育事業做出了不小的貢獻,不能因一次的“頭腦發熱”,就“一棍子打死”。
所以,她在告誡湯玉坤后,就讓其離開了教育局。
兩個月后湯再度用“蘿卜章”和假公文想蒙混過關
如果湯真的能聽進這樣的告誡,52輛校車被撂荒的事或許就不會發生。
然而僅僅兩個月后,湯又花了2000多元,讓人偽造了教育局印章和關于成立校車服務公司的公文批復。
2014年3月,安徽駐臺州商會副會長張偉拿著這張假批文到工商局登記時遇阻,自行前往教育局做更改時露出馬腳。
溫嶺檢察院出示的證據,溫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長王連生及辦公室工作人員陶君通,在2014年8月份的筆錄中說,當時張偉拿來的這份批文編號為“溫教辦【2013】38號”,內容是“關于同意成立溫嶺市惠民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批復”,而教育局留檔的“溫教辦【2013】38號”文件,內容則是“關于印發溫嶺市教育系統信息和宣傳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由此證明,文件是偽造的。
這次已是湯第二次偽造公文、印章,被當地教育局發現。
溫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員陶君通回憶說,發現文件系偽造后,科室領導向局領導進行了匯報。
但最后的結果是,湯除了被告誡外,并沒得到相應處罰,反而帶著那份假公文,離開了教育局。
陶君通說,據他了解到的情況是,局里同樣認為湯在當地辦學多年,做出了不小貢獻,而且考慮到這張假批文還沒有“生效”,所以采取了“大事化小”的辦法。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湯早在2013年7月前后,拿著假批文從客車廠商那里購買了52輛校車。
原標題: 校車經辦人偽造教育局公章文件 因對教育有貢獻“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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