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肯定有好處。”1月5日,在杭州余杭區良渚鎮新港村6組,包見明、俞玉弟等人笑瞇瞇地告訴記者。
大多數城市人搞不懂:什么是土地流轉?
先來個名詞解釋吧,它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即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4年多前,包見明等5位村民把所承包的50畝農田,嘗試著租給了良渚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社長何林海。
這次嘗試,讓他們各自的生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
“土地流轉前,我每年的6月到11月都要回來種單季稻,但是效益太差。去掉種子費、農機費、農藥費等,還不算上人工,一畝土地一年最多收入兩三百元。土地流轉后,我除了輕輕松松收取上千元的土地租金外,還可以安心去外打工,現在一年的凈收入至少有10萬元。”包見明給記者算了一筆賬。
與此同時,集中起來的上千畝土地全用來種植各類蔬菜,這讓曾經的杭城菜販何林海收獲了豐厚的財富。“估計我一年能凈賺上百萬元。我對收入是夠滿意的。”
記者從省農業廳經管處獲悉,截至2013年底,浙江全省土地流轉量共約865萬畝,占全省農村土地承包面積約45.3%。
2014年底,中央出臺《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土地經營權流轉”成為2014年度我國十大改革關鍵詞之一。
昨天又有消息傳來,我國首部農地產權交易市場指導意見有望本月底前出臺。
農村土地流轉加速的背后,是中國農業告別幾千年小農經濟步入規;、現代化的現實,我國農業步入規模經營新常態。
出租方
幾個村子共1000多畝土地進入流轉
1月5日臨近中午,記者在余杭良渚鎮新港村的村道上,隨處走了10多分鐘。路上人很少,偶爾只見幾個婦女騎著電瓶車,匆匆而過。
有村民告訴記者,村里的壯勞力要么出去打工,要么出去做生意,要么在外讀書。“一些中老年婦女也都在農業公司里打工。”
作為杭州菜籃子基地之一的良渚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在這里租賃了1000多畝土地,涉及新港村、港南村、杜城村等多個村的農田。
進入合作社,上千畝整齊劃一的田地上,搭著一個個蔬菜大棚。隨機進入幾個大棚,這個種著草莓,那個種著生菜……
“我們根據市場的需要,選擇種植不同的蔬菜品種。”合作社分管農業生產的張經理告訴記者,例如,生菜地收割完后,將利用拖拉機等翻開土地,轉而播種毛毛菜。大約兩三個月后,就可以收割毛毛菜了。“一畝土地一年大約能種植六七批蔬菜,一年產值能達到1.5萬元至2萬元”。
正說著,走進了靠近村道的一個右側大棚,一群上了年紀、說著本地方言的農村婦女,正坐在小凳子上,手里拿著小刀,彎腰割菜。很快,田壟上的一個個塑料筐就裝滿了蔬菜。
記者走出大棚,看到一輛大貨車正在裝載生菜,準備配送到15公里之外的勾莊蔬菜批發市場,以及杭城大型超市和農貿市場。
合同:租期15年,租金每三年遞增一次
“靠近路邊的這塊土地是我家承包的,4年多前租給何林海。”現年49周歲的包見明,是土生土長的新港村人。在約好見面的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辦公室內,他拿出幾張顏色有些發黃的“土地租用合同”。
記者翻開看到,合同上的“甲方:良渚鎮新港村6組”,把“本組橋南農田面積總計50畝”,租賃給“乙方:蔬菜基地負責人何林海”,“用于蔬菜種植”,土地租用年限寫明為“2010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土地租金前3年付每畝700元,期滿后,每3年調一次價格,每3年每畝遞增50元。”
包見明指著合同上的條款,一一告訴記者,“實際上,何林海給我們的租金每年漲了100元,我們現在的租金已經達到1000元一畝,明年將再漲到1100元一畝……”
在包見明等村民看來,土地流轉帶來的好處并不僅僅是每年輕松地收取幾千元“租金”,更大的好處則是“解放了自己”。
包見明一家,現在一年的凈收入比2010年前翻了好幾倍——
租賃給何林海等兩家農業公司的2畝8分土地,一年能帶給包家2800元的土地租金;
從土地解放出來的包見明本人,則安安心心在當地一家農業公司做水電工,一個月收入約有5000元;
包見明妻子在瓶窯一家公司的食堂工作,一年收入3萬元左右;
他家三層樓的新房子,部分出租給人家開小店,一年收入約有3萬元。
“土地流轉前,我們家吃過、用過,一年最多攢下2萬元;現在,一年能攢下10萬元。”包見明一邊高興地告訴記者,一邊帶記者去看他家漂亮的3層小洋樓。
農民不再“困”在土地上
日子好起來的并不僅僅是包見明一家。
住在新港村葛步橋11號的俞玉弟一家,現在一年凈收入至少有8萬元。“以前連菜都舍不得買來吃,肉更加很少買,F在頓頓吃肉、吃魚,還不是小意思?”現年51歲的俞玉弟一邊聊著,一邊帶記者去他家看看。
俞玉弟的三層小洋樓,就建在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旁邊。中午,正巧他的妻子沈梅芬從一公里外的服裝店趕回吃飯。桌子上,記者湊近一看,有紅燒小鯽魚、大蒜炒肉、肉炒荸薺等。
“每天一般至少有6個菜。”俞玉弟一家樂呵呵地告訴記者。
俞玉弟等村民們紛紛認為,“日子好起來,土地流轉的作用功不可沒。”
以前,每年夏天,為了自家的幾畝地,他就得放下手頭的木工活兒,從城里回到鄉村。“天一亮就出去做農活,鋤草、灌水、噴灑農藥……有的時候,水里的螞蝗叮在腿上,吸血以后變得滾胖滾胖,扯都扯不下來。”
盡管非常辛苦,種植收入卻很微薄。包見明等早已算過一筆賬,“就算照料得好,一畝土地能種出1000斤稻谷,賣掉,也就1000元左右。去掉種子費、農機費、農藥費等,還不算上自家的人工,一年最多收入兩三百元”。
“早上做農活后,下午即使有空余的時間,也不可能再出去兜攬活計。”俞玉弟等村民認為,每年6月至11月,自己算是被“困”在了土地上。
“土地流轉前,我們為了回來種田,一年最多只能在外做200個工;流轉后,一年能在外安心做滿360個工。”
按照現在的市場行情來算,水泥、木工,一工的行價要達到250元左右,更多的則達到300元一工。
當時,一些在外做生意的村民,不愿拋下手頭的生意,干脆托人帶信,把土地免費“送”給愿意種地的人家。
慢慢的,有村民提出:能不能把自己的承包土地租給人家?
包見明回憶,實際上,早在1995年,6組的村民就率先嘗試把邊邊角角不利于種植的約20多畝“荒地”,以一年約200元的租賃價格,租給別人養蝦。
1999年前后,包見明等又把其中的50畝土地,嘗試著租賃給一個種西瓜的外地人。不料,種了一年后,外地人撤離了。
種過西瓜的地一般肥力不夠,第二年沒法種糧食,怎么辦?此時,村民們有些著急了。正巧,何林海聽說了這個事情,主動找上門來。
租賃方
蔬果合作社不僅自己賺錢,還雇用了當地村民
35歲的良渚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社長何林海,老家在江西省安溪鎮。早年,他是杭州翰林苑農貿市場的一名普通菜販。
何林海告訴記者,做菜販那會兒,要搞蔬菜批發。起先,他跑到下沙的菜地,批發來各種蔬菜;后來下沙的菜地變成了高樓和工廠,他就跑到蕭山和濱江去批發;不久,濱江的菜地又變成了房子……
最終,何林海決定到勾莊附近租賃一些土地,自己種菜。
2008年,何林海嘗試著挨家挨戶,向余杭勾莊的農民租賃土地種菜。由于菜販出身,何林海非常懂得緊貼市場需求種菜,“什么菜有銷路,什么菜好賣,一清二楚”。
這些蔬菜一部分被送到勾莊蔬菜批發市場,一部分被送到杭州市區大型超市,一部分則直接由何林海開設的蔬菜門店直供給杭城市民。
由于銷路不錯,收入豐厚,何林海的專業合作社的規模越來越大。漸漸地,愿意租賃土地給何林海的村委會越來越多。
據介紹,2014年,麟海蔬果專業合作社的蔬菜總體產量達7200多噸,一畝土地年產值能達到1.5萬元至2萬元。“2014年,我們種植了5畝草莓地。一旦采摘游搞起來,一年至少凈賺七八十萬元。”何林海告訴記者。
新港村的包見明、俞玉弟等人,紛紛夸贊何林海。
“我媽媽74歲,土地流轉前閑在家里,現在天天到何老板的合作社割菜,一個月收入2000多元,老太婆高興得不得了!干勁十足。”
“何老板真的不錯。農村的路燈一個月電費100多元,也是何老板出錢的。”
在何林海掘金土地種植的步伐之后,2011年,九谷農業公司進入了新港村;2013年,智坤農業公司也進入新港村,先后搞起了蔬果等種植。
[演變]
大部分土地由村代為出面
租給農業公司
新港村村支書何建國告訴記者,整個村約有2432人,約2500畝土地。如今,大部分土地都通過村委會,流轉租賃給了上述三家農業公司。
“三五年以前,2432號人口中,還有15%的人做農活;現在,只有5%的村民做點農活,其中大部分是60歲以上的農民。”何建國等人告訴記者,“村民有的出去做生意,有的打工,有的上班,有的讀書。”
昨天,新港村村委會工作人員通過微信,給記者發來了幾份土地流轉協議。
在一份抬頭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合同”中,甲方是“新港村九組王阿順、王妙興、張來法等農戶”,乙方則是“杭州余杭新港股份經濟合作社”,“年租金以1200元每畝,每三年提增10%租金”,“總土地流轉期限,自201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最長不得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剩余期限)……”
何建國告訴記者,現在的土地流轉模式是,“農民先跟村委會簽訂土地流轉的租賃協議,再由村委會出面跟農業公司簽訂協議。”
目前,新港村全村的土地流轉租金一年為200萬元左右,這些租金又通過村里發放給農戶。
“當初,也有個別農戶不肯流轉土地。經過這幾年嘗試后,不同意的也同意了——好處明擺著。”何建國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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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農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顧益康:
土地應堅持向更高農業水平流轉
土地流轉到底有多大意義?
省政府咨詢委員會委員、浙江省農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顧益康告訴本報記者,土地流轉是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最基礎的層次,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載體,也是現代化農業的基礎性工程和不可或缺的改革舉措,有著特別重要的歷史意義。
土地流轉的主要作用在于再造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推動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通過土地流轉,可以使我國緊缺的土地資源,向有著更高經營水平的主體去流轉,進而提高農業生產的整體水平,實現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
流轉過程中,農業的主體發生了新的變化,從原來千家萬戶的小農戶、老農戶,變成了現在的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的農業主體。這些新型農業主體,無論是市場意識還是管理水平,都要比一般農戶高。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土地流轉進程的不斷科學推進,最終,在中國延續幾千年的低、小、散的傳統小農經濟有望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則是產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的現代農業。
顧益康還提出,土地流轉過程中要堅持一個方向,就是要讓土地流轉給有更高水平的農業經營主體。流轉的土地一定要搞農業,而不是搞房地產等非農化的產業。
此外,土地流轉一定要堅持農民自愿、有償、依法流轉,不能強迫農民。在農民自愿、理性的選擇基礎上,土地流轉后的效益肯定比不流轉前要高。
再者,要讓退出農業種植的眾多農戶找到新的就業崗位,一方面可以讓中老年農民成為新型農業主體的農業幫工,成為拿工資的農業工人。另一方面,要引導農村青年到二三產業中去,幫助他們盡快找到新的就業崗位,進而從整體上有助于推動我國城市化的進程。
[新政]
首部農地產權交易市場指導意見有望本月公布
據新華社消息,我國首部農地產權交易市場指導意見有望本月底前公布。
為了規范和促進農村土地產權流轉交易,政府擬出臺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文件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起草,
多位專家預計,現在地方上成立農村產權交易機構的積極性高漲,隨著政府即將出臺指導意見明確相關事宜,2015年的土地流轉交易會更加順暢,規模有望進一步擴大。
同時也有專家提醒,未來在產權流轉交易的實踐操作中,由于是市場化運作,將有更多的工商資本涌入農村拿地,如何通過設置保障金交納等制度屏障抵御“非糧化”、“非農化”等風險,在不破壞現有
原標題: 我國首部農地產權 交易市場指導意見有望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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