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干擾器盜竊 男子獲刑一年
2014年12月19日
來源:
臺州日報
12月18日,黃巖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汽車干擾器進行盜竊的案子,依法以盜竊罪判處盧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
今年6月13日傍晚,林某開車到黃巖橫街東路購買物品,將車停放在麗嬰房門口,10分鐘后回到車上,發(fā)現車內皮夾不見了,里面有3000多元現金。
林某報案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發(fā)現一輛牌照“桂”帶頭的海馬轎車有重大作案嫌疑,最后鎖定了盧某、蒙某(另案處理)兩名嫌疑人。7月28日晚,盧某被警方抓獲。
盧某,廣西人,無業(yè)。今年6月,盧某和老鄉(xiāng)蒙某商議利用汽車干擾器屏蔽汽車電子鎖,進行偷竊車內財物。蒙某從網上購買了一只干擾器,兩人駕車來到臺州。
盧某交代,6月13日中午,他和蒙某在溫嶺大溪鎮(zhèn)移動公司門口,趁一輛三菱轎車車主下車鎖車之際,使用干擾器發(fā)出干擾信號,致使車主遙控鎖門無效,待車主離去后,從車內竊得現金2.3萬元。得手后,兩人駕駛車輛來到黃巖再次進行偷竊。
原標題: 用干擾器盜竊 男子獲刑一年
標簽:
干擾器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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