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早逝父親不管,她成留守兒童;在校打架、被學校開除,她成“問題少女”。就在被學校和家庭都放棄后,16歲的她走上了一條犯罪的道路。幾個月前,民警在她的胸罩內搜出170克海洛因。昨日,昆明中院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在庭上,她哭訴“我錯了”,并稱運毒是為了“報復繼母和父親”,想“引起他們的注意”。
今天是我國第一個“憲法日”,昆明法院連續開展多天宣教活動。在昨日的庭審中,云南農業大學附中的150余名學生,旁聽了這起特殊的運毒案。
因打架被學校勸退
小玉(化名)出生在嵩明,只有七八個月大的時候,母親就離開人世。在小玉的世界里,母親只是個概念,是照片上的人,她從未體會過什么是“母愛”。而小玉更大的不幸在于“父愛”也少得可憐。
小玉的父親代某,在小玉很小的時候就離開老家,到昆明謀生。小玉的日常起居由爺爺奶奶照顧,從小就是一個被留守在農村的孩子。在兩年前,父親再婚后生了一個弟弟,這對父女的聯系就更少了。缺乏家庭關愛的她,性格逐漸孤僻,進入青春期后變得更加叛逆。
小玉曾在嵩明一所職業中專讀書,但她不想上學,成績一般。跟著一些大孩子“瞎混”之后,因參與打架斗毆,被學校勸退。
意識到是違禁品,卻仍去做了
輟學的小玉來到昆明打工。期間,她認識了一個做化妝品生意的叫吳姐的人。
今年3月,吳姐曾叫她去邊境帶象牙粉到昆明,給了她2000元的報酬。4月7日,小玉又接到吳姐的電話,要求她再次到孟連帶貨,成功后可獲得3000元報酬。小玉意識到,吳姐讓她帶的東西肯定是違禁品,但吳姐承諾一趟給她3000元,小玉很看重這些錢,而且她覺得父母不關心自己,要報復他們,要“做些事情引起他們的注意”。
就這樣,小玉約上小秦(化名),乘車到了普洱市孟連縣后,在一名男子的安排下,入住在邊境一個小鎮的旅館內。次日,該男子帶來兩個胸罩,要求她們穿上。胸罩的夾層是封起來的。后來她們說,當時并不知道里面裝了什么東西。
4月9日,她們乘車到普洱住了一晚。次日,小玉又聽從吳姐的遠程指揮,退掉買好的車票,包車到昆明新螺螄灣,再搭電動車到子君村。4月10日,盤龍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民警接到情報,當天下午,兩女孩在村口剛見到吳姐等人,被蹲守的民警抓獲。
“回昆明的路上,一直有兩人跟蹤我們,我就知道胸罩里可能裝有毒品,我們想過將毒品扔了或者報警,但害怕男子報復,不敢這樣做。”小玉后來說。
民警將小玉所穿的胸罩剝開,提取出用透明塑料袋包裝的毒品可疑物品一包,經當面稱重,凈重172.6克,經鑒定屬海洛因毒品。
出事后父親和繼母卻不知情
小玉被警方抓獲后,其父親和繼母并不知情。民警電話通知他們,他們還以為是“詐騙電話”。直到多次催促后,他們到派出所后才知道小玉真的出事了。
昨日,昆明中院認為,小玉明知是毒品而運輸,已經觸犯運輸毒品罪,并當庭判處小玉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000元。小玉在法庭上哭訴說“我錯了”,并表示會好好改過。
宣判后,當著150名學生的面,法庭對小玉進行幫教。“小玉的事情,家庭和社會都有責任。由于缺乏家庭關愛,再加上文化水平低,缺乏辨別是非和自控能力,小玉被‘壞朋友’利用走上犯罪道路。”法官說。而公訴人忠告:“年輕人進入社會,不要輕易相信人,遇到拿不準的問題,多向師長父母請教。為錢運輸毒品,這是違法的,希望小玉認識到自己罪行,趁年輕好好服刑,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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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16歲輟學少女用胸罩運毒 稱為報復父親繼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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