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一女子原想用網銀往自己卡上轉錢,結果一時粗心大意竟匯給了一名客戶,對方拿了錢以后始終不肯歸還,無奈之下,雙方只能對簿公堂。日前,臨海市人民法院一審以不當得利判決被告林先生返還王小姐3萬元。
今年6月,臨海的王小姐想通過網銀給自己的一張銀行卡上轉賬3萬元,結果一不小心匯到了別人的賬號上。原來,王小姐當過銷售,因工作原因曾向客戶匯過款,導致客戶林先生的卡號還遺留在她的網銀上,這次“手一滑”,竟錯匯了出去。
王小姐立即跟林先生取得了聯系。一開始,林先生態度不錯,表示愿意返還款項,但一直借口拖延。后來,林先生干脆不理不睬,電話也拒接了。
實在沒有辦法,王小姐只能借助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不當得利為案由將林先生告上了法庭。為此,王小姐提供了銀行的轉賬記錄、本人的工作證明、本人的銀行卡號等相關證據。
開庭時,被告林先生并未出現。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原告已提供證據證明了向被告給付并造成自身利益損失的事實,且被告獲得訟爭的該3萬元無法律或合同依據,屬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故作出了如上判決。
承辦法官表示,發生匯錯款這類情況,屬于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不當得利,法律明確規定應當返還。如果當事人遭遇這類情況,首先應當保留好相應證據,其次,為免財產遭受損失,可及時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原標題: 轉賬匯錯款 法院判決如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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