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的老李夫婦8年前來浙江嘉興做生意,去年在當地租下一套房子。今年2月,老李夫婦的女兒小莉在這個出租房內洗澡時不幸煤氣中毒死亡,年僅24歲。
悲痛之余,老李夫婦認為房屋的出租人和產權人要為悲劇負責,將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94萬余元。今天上午,該案在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4歲女大學生出租房內洗澡煤氣中毒死亡
河北老李夫婦浙江嘉興做生意8年,從在菜場賣麻油,到幾年盤下一家小飯館,日子過得越來越好。
他們有一個24歲的女兒小莉,是成都理工大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系的大四學生。
去年8月15日,老李夫婦向當地一個姓郭的男子租下一套房子,租期為一年,每月的租金為550元。
今年寒假的時候,小莉從學校來到嘉興和父母相聚。但悲劇卻不幸地降臨到了這個家庭。
今年2月1日晚,老李夫婦吃完飯在自己房間看電視,久久不見在衛生間洗澡的小莉出來。老李妻子喊了幾聲,小莉也一直沒有回應。
當老人沖進衛生間時,女兒已經昏倒在地上……
小莉被送往醫院急救,但兩天后,醫院宣布小莉死亡,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導致小莉死亡的直接原因為“一氧化碳中毒”。
造成小莉中毒的“罪魁禍首”是出租房內的一臺燃氣熱水器。經鑒定,這臺燃氣熱水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存在兩個安全隱患,一是液化石油氣瓶減壓閥出口壓力高于額定壓力,極易造成熱水器不完全燃燒,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標;二是熱水器排氣筒安裝不符合要求,導致煙氣不能及時有效排除室外。
爭議一:向房屋出租人、所有人索賠是否合適?
老李夫婦認為,出租房內的燃氣熱水器存在安全隱患,最終導致小莉在正常使用熱水器過程中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對此,老李夫婦將房屋的所有權人肖某及出租人郭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共194萬余元。
法庭上,兩被告都認為自己和小莉的死亡是沒有關系,老李夫婦要告也不該告他們。
出租房的所有權人肖某覺得,熱水器是2006年從蘇寧電器嘉興店購買并由賣家幫忙安裝的,而這起事故主要是排煙管的安裝不當及減壓閥不合格造成的。所以,肖某認為老李應當向蘇寧電器提出賠償。
對于這樣的回應,老李夫婦認為,合同法規定,原告是有權依據合同法追究侵權責任的,不管是代理還是轉租關系,兩被告均通過房屋的租賃收益。
老李夫婦通過第二被告郭某租下房子,每月需支付550元租金;而這個房子,是肖某租給了郭某,郭某每月需付給肖某450元租金,郭某通過轉租,每個月獲利100元。
爭議二:誰該為小莉的死“埋單”?
對于在這起事故中原被告的過錯問題,雙方也展開了激烈爭論。
被告方認為死者小莉作為一名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該具備一定的生活常識來防范安全隱患。但是小莉在洗澡時,因沒有打開窗戶也沒有把浴室和熱水器的門關上,導致中毒死亡,也存在一定過錯的。
老李夫婦則認為,引起事故的是減壓閥壓力過高,導致了一氧化碳過高,恰好熱水器安裝有問題,不能將一氧化碳排除,兩被告是房屋的提供人,安裝的熱水器無論是誰提供了設施,這個設施的布局是不合理的。
而小莉在大學放假時,和原告一起生活,是合法使用人,不是非法使用該房屋,熱水器中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漸進的過程,使用人在使用的過程不可能意識到危險的發生,因此死者本身對死亡的結果不存在過錯。
該案件并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 女兒出租房里洗澡身亡 父母向房東二房東索賠194萬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