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五水共治”相關的一項項民生工程在臺州正如火如荼地推進,越來越多的企業也參與到這項民生工程的建設上。記者昨日從市國稅局了解到,參與“五水共治”的企業可根據相關規定享受多種稅收優惠,其中包括免征增值稅、減免企業所得稅等。這里特梳理了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供相關企業參考。
-垃圾、污水、污泥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第二條規定“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征增值稅。污水處理是指將污水加工處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關規定的水質標準的業務。”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第二條規定“對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污水處理費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97號)規定,各地自來水廠(公司)接受政府及主管部門委托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
-建設防洪、排澇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
可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
-農村供水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從事飲水工程新建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0號)規定:“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向農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來水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同時,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自來水可選擇按簡易征收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從事節能節水、環境保護項目
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購置的節能節水設備可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利用污泥生產的相關產業增值稅即征即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以餐廚垃圾、畜禽糞便、稻殼、花生殼、玉米芯、油茶殼、棉籽殼、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機廢水、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油田采油過程中產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資源發酵產生的沼氣為原料生產的電力、熱力、燃料。”
而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利用污泥生產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生產原料中上述資源的比重不低于90%,可以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五水共治”專項財政資金所得稅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水共治”專項財政資金所得稅優惠。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原標題: 參與“五水共治” 臺州企業可享哪些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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