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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中“特等獎”領獎時卻遭拒 寧波小伙怒告開發商
2014年10月17日 來源: 浙江在線 首席記者 施宇翔
【摘要】 簽了購房合同參加促銷抽獎,得了“一萬元房價抵用券”卻被告知不能用,寧波一個買房的小伙不干了,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最后在法院調解下,他獲得8000元的賠償。

  寧波一名小伙子,參加當地開發商舉辦的購房抽獎活動,幸運地抽到了“特等獎”,獎品是1萬元的購房抵用券。當他興致沖沖去領獎時,卻被告知他不符合領獎條件,不能領獎。

  小伙子很氣憤,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認為對方的解釋與兌獎券的說明相違背,違反了“誠實信用”和“禁反言”商業道德原則。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兌現獎金承諾,并賠償相關費用1萬5千元。

  寧波小伙買房中“特等獎”

  開發商拒兌獎

  林先生(化名)是個地道的寧波小伙,過了而立之年,自己和妻子手頭也漸漸有了些存款,就想購置一處大點的新房。

  今年以來,林先生加入看房大軍,幾個樓盤比較下來,他選擇了價格相對有價優勢的江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并于9月初與開發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今年中秋節期間,林先生所購房屋的房產公司搞起了促銷活動,林先生作為新購房者收到了業務員給他發來參加抽獎的微信。

  這次活動以閩南地區特有的“博餅”形式開展,設立了“狀元”、“進士”、“舉人”以及參與獎。

  而林先生所中的“官級”正是“狀元”——特等獎。對應的獎品正是1萬元的購房抵用券。

  在這張券背面附上了抵用使用說明,憑該券可在購買該房產住宅時可作為優惠直減總房款,有效期至9月30日,過期無效。同時該券不記名,不可掛失,不可折算現金。

  看到自己中了“特等獎”,林先生自然高興得不得了,但等他去領獎時,意外卻發生了,接待他的經理卻告知他因為林先生購買的是特價房且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已經備案了,合同備案后就沒有辦法從房款里折抵了。

  那位經理稱,這種情況林先生只能將這張券轉讓。

  雖然開發商稱可以轉讓,但林先生依然認為這很不合理。首先,若轉讓,肯定不能按照自己券面的價格拿到現金;其次,林先生認為自己僅僅支付了首付,既然承諾是“抵扣總房價”,為什么不能從自己未付的余款里抵扣呢?

  對此,開發商表示林先生只剩下按揭部分,房屋合同備案后就沒辦法抵扣,如果到了30號,這張券還沒有被抵用出去,開發商也不會給林先生現金,最多拿些禮品來抵,這是他們能做的最后的處理結果。

  開發商還強調自己針對的是當天認籌認購的客戶,但林先生認為首先在該活動的宣傳中并沒有體現這一信息,其次被通知來參加活動也是該公司的職員所為,他們必定知道自己已經購買了住宅。

  小伙怒告開發商違約

  最終補償8000元

  就這樣一來二回,林先生去售樓中心交涉了幾次依舊得不到理想的解決方式,眼看截止日期將至,他憤然向法院提起訴訟。

  林先生認為,開發商的解釋與兌獎券的說明相違背,被告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責任,已構成違約,違反了“誠實信用”和“禁反言”商業道德原則。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兌現獎金承諾,并賠償原告因此事所致的誤工費及交通費共計1萬5千元。

  江北法院在立案受理此案后,交此案移至小額速裁組。介于雙方均有調解意愿,林先生的意向是自己既然不能折抵房款,而不能折抵的過錯不是他造成的,就應該拿到萬元現金,而開發商則認為即使要折抵現金這種帶有博彩性質的仍需要扣除20%的稅金的。

  最終雙方達成由開發商給予林先生8000元現金,并贈送其小家電作為補償。林先生對這個結果還算滿意,最終撤訴。

  法官:開發商營銷手段多樣消費者需擦亮眼睛

  在這起案件中,寧波江北法院速裁庭的法官陳東紅提醒廣大網友,近年來樓市競爭激烈,不僅賣房軟文花樣百出,經銷手段也博人眼球。

  像此案中涉及的博餅大賽,本來也是一次促銷活動,但因為在設計規則時的疏漏,讓消費者和開發商陷入了尷尬的境地。商家促銷應在法律允許的范疇內,而不能僅以后期的宣傳效果來衡量。

  就像抵用說明處所寫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不過是一紙不平等條約的空文。消費者在參加活動的時候也不要因為一點蠅頭小利而忽略了獎項設置的細節。

  律師:抽獎規則也算合約商家需把例外情況說明清楚

  對于這個事件,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律師滕衛興表達了他的看法。

  滕衛興認為,像此類抽獎活動或者懸賞通告,抽獎規則等擬定好,一旦對外發布出去,相當于是建立了一個合同。如果消費者一旦滿足中獎條件,商家必須按約履行,否則就構成了違約。

  “作為商家,在擬定抽獎規則時,需要把各種例外情況都考慮周全,并事先在抽獎規則中作出說明,否則一旦規則發布,就只能按規則中的條文進行。”

  對于消費者,滕衛興也提出了他的建議,消費者在抽獎活動前要了解清楚抽獎規則,并注意保存證據,比如抽獎的海報、短信、微信等,并拍照存證,一旦發生糾紛難以協調時,就可以憑借這些證據,向消協、法院等部門主張自己的利益。

原標題: 買房中“特等獎”領獎時卻遭拒 寧波小伙怒告開發商

標簽: 開發商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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