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林冰穎
如今,越來越多的新人選擇顏色喜慶、吸人眼球的飄空氣球裝扮婚禮,誰料,這美麗外衣下的飄空氣球卻是個“隱形炸彈”。日前,家住溫嶺市濱海鎮的張先生一家吃盡了苦頭,兒子大喜日子被氣球炸傷住進了醫院。
“10月1日是我兒子的婚禮,為了圖個喜慶,30號那天我到鎮上的花店買了4個飄空氣球。婚禮當天,就有2只氣球有點癟了,落到地上。”張先生說“當時沒多想,就把氣球綁在柱子上,哪知道第二天氣球竟然莫名其妙地爆炸了,我兒子恰好在旁邊,手臂和面部都被燒傷了,大喜日子卻要躺在病床上遭罪,這氣球一定存在質量問題!”
老張來到溫嶺市工商局新河分局及新河消保分會投訴,要求花店賠償所有損失。據了解,小張手臂和面部都有不同程度的燒傷,截至目前已花費醫療費2萬余元。
面對老張的投訴,花店王老板覺得有些委屈。“我們花店是不賣氣球的,當時只是幫忙聯系了放氣球的人。現在,放氣球的人聽說炸傷人了,就避開我們,電話都聯系不上。而且氣球爆炸的原因也不能斷定,究竟是氣體原因、質量原因還是遇到明火,現在都沒辦法判斷。要求我們負全責,實在難以承擔。”
“我們日常所說的飄空氫氣球,往往指的是輕氣球,是指氣球內充灌比空氣密度小的氣體。由于氫氣是一種活性氣體,極易燃燒,根據《浙江省施放氣球管理辦法》規定,應當使用氦氣等惰性氣體充灌,嚴禁使用氫氣作為充灌氣體。同時,氣球施放人員應取得《施放氣球資格證》,使用大型飄空氣球應經過氣象部門嚴格審批。但由于氦氣比氫氣成本高,不少不良商販仍然鋌而走險使用氫氣充灌。”溫嶺工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
經過工商、消保人員調解,雙方表示都愿意承擔一部分費用。由于無法聯系施放人員,其資質無法進一步確認,爆炸原因也無法判斷,雙方就賠償比例難以達成一致,還需要進一步調解。
原標題: 2萬多醫療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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