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重慶合川區南津街派出所破獲一起“綁架案”。14歲少女婷婷上學路上失聯,隨后家人接到索要2萬贖金的電話。警方很快將婷婷解救,不過她并沒有受到任何傷害,原來這是她自編自導的綁架案,是想幫助一個很要好的朋友蘭蘭(化名)。蘭蘭是婷婷的初中同學,輟學在外打工,最近遇到一些事情,急需2萬元。(9月27日重慶晚報)
14歲少女婷婷被綁架,原來是虛驚一場的自編自導的鬧劇。不過,冷靜想一想,她還真的被“綁架”了。
首先,婷婷被過分渲染暴力的影視劇或小說等文學作品給“綁架”了。毋庸諱言,一些影視劇及小說等文學作品,對諸如綁架的暴力情節描寫可謂細致入微、活靈活現,這不僅難以對青少年進行普法教育,反而起了變相的教唆作用。某些青少年根本不知綁架是咋回事,可一些影視劇及小說等文學作品總是“現身說法”地當老師。近些年來,不少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與一些影視劇及小說等文學作品過分渲染暴力有著直接的聯系。婷婷自編自導綁架案,與她接觸的過分渲染綁架情節的影視劇或小說等文學作品不無關系。
其次,婷婷被江湖義氣給“綁架”了。如今不少青少年,江湖義氣很重,為了所謂的“朋友”,什么事情都敢干,甚至于達到兩肋插刀的地步。誠然,青少年需要朋友,需要友情,但要注意結交志趣相投、攜手進步的朋友,千萬不能結交損友、爛友。婷婷為何要自編自導綁架案呢?原來是想幫助一個很要好的朋友蘭蘭。這位蘭蘭初中便輟學外出打工,她沒有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從這個角度看,蘭蘭恐怕不是什么“善類”。再者,蘭蘭最近遇到一些事情,急需2萬元錢,她竟然求助于仍是學生的婷婷,不免令人生疑。可以講,婷婷被江湖義氣給“綁架”了。
另外,婷婷也被親情溝通不暢給“綁架”了。有些青少年與父母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遇事不大愿意與父母商量,擅作主張,最終做出愚蠢事、荒唐事。拿婷婷來講,她想幫助朋友的急迫心情可以理解,但也得事先與父母交流溝通呀,怎么能頭腦發熱地自編自導綁架案呢?這說明婷婷與父母之間存在一定的親情溝通障礙,婷婷要反思,父母也要反思。
原標題: 錢桂林:是誰“綁架”了14歲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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