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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為離家出走 串通同學假跳江
2014年09月20日 來源: 成都商報

  為何報假警?

  他說他不想讀書了,想離家出走,想以“死人的身份離開”,他選擇假裝跳河,然后同學就報警了

  為何選擇跳江?

  小陽事后說,之所以選擇跳江的方式“失蹤”,是因為“當時嘉陵江漲水了,水流比較急,下去后被沖走了,尸體也不好找到,所以選擇跳江。”

  14日,星期天,南充警方接到報警:高坪區某中學高二學生小陽在嘉陵江跳河自殺了。報警者是小陽的同學小田。

  就在警方心急如焚沿江展開尋找的時候,警方得到消息:有人看見“失蹤”多日的小陽在一鞋廠附近出現。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真相很快浮出水面:這是一起自導自演的跳江假案!

  報警

  我同學跳江自殺了

  9月14日下午6時許,南充警方接到報警:我的同學小陽在小龍門航電站下游處跳入嘉陵江自殺。隨后,報警者又將這一消息通知了小陽的父親。

  打電話報警的名叫小田,今年16歲,是小陽的同學。他在一個加油站附近用座機打的電話。

  接到報警后,高坪區公安分局江東(水上)派出所民警以及消防官兵迅速趕赴現場,小田帶著搜救人員指認小陽跳江的地點。當晚,小陽的家人及所在學校領導、老師均趕到現場尋找。

  “當晚一共20多人沿江尋找,一直持續到晚上10點過,都沒得任何線索。”昨天下午,江東(水上)派出所民警唐繼彪告訴記者,接下幾天,搜救人員照常在江邊尋找,仍舊一無所獲。

  當晚,在派出所,小田告訴民警:幾天前,有人在小陽包內發現了同學小軍去年丟失的一部手機,便讓小陽賠償500元。此外,同學小唐在上學期也丟失過500元,連同一起讓小陽賠償1000元。跳江前一晚,小陽曾遭到小軍等人毆打,小陽還了小軍200元。對方稱,如果14日還不上錢,還要打小陽。“我估計小陽是因為這件事想不通,怕挨打才跳的江。”派出所內,小田面對民警的詢問,一臉平靜。

  蹊蹺

  “跳江者”出現在鞋廠

  警方苦尋兩天一直沒有結果。9月16日,事情出現了轉機。

  16日,一名同學告訴小田,他看到小陽在附近一鞋廠上班。奇怪的是,小田勸同學不要說出去。17日晚,警方根據這一線索,在高坪區一家鞋廠找到了小陽。

  那么,他們為何要導演這起自殺鬧?警方筆錄顯示,小陽一高中同學向警方透露,9月10日下午,宿舍一同學在寢室找東西時,發現小陽箱子里的一部手機正是去年小軍丟失的手機。當晚下晚自習后,小軍和另一名同學將小陽叫到隔壁寢室,期間,小陽遭到小軍等人的毆打,之后在同學的勸說中被拉開。小陽承認偷手機一事,并承諾賠償500元。當晚,小陽給了小軍200元,并承諾另外的300元在9月14日給。

  小田事后稱,13日,小陽告訴他不想讀書了,想離家出走,也不想父母找到他。“他說他要以死人的身份離開,我就問他是要自殺還是跳河,他選擇假裝跳河,然后我就報警。”小田說,小陽當時還提出給他寫一張欠條,讓其拿著欠條去找他爸爸,要到錢后轉給他,“他說需要錢買一些生活用品”。當天下午,小陽告訴小田,自己已到附近一鞋廠應聘,并賣掉了電腦。

  14日午飯后,小陽在學校超市買了一些面包,到寢室背上包便同小田前往嘉陵江邊,并將學校的飯卡送給了小田。

  “到了河邊,我們就在選擇假跳的地點,因為沿途河邊都有人,就沒法實施計劃。”小田說,下午4點過,兩人走到小龍航電站附近河邊,直到6點左右,河邊已無行人,在小陽離開后,他便報了警。

  當晚,小陽曾前往小田家,詢問學校和警方的反映,同時表示將到附近一家鞋廠打工。當晚,盡管小田的父母在家,但他們并不知道這個少年就是小田報警所說的“跳江少年”。

  小陽事后說,之所以選擇跳江的方式“失蹤”,是因為“當時嘉陵江漲水了,水流比較急,下去后被沖走了,尸體也不好找到,所以選擇跳江。”在跳江之后的幾天,自己在鞋廠上班,晚上住在鞋廠,直到被警察找到。

  警方

  報假警,將給予行政處罰

  昨天下午,小田的父親賈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兒子在南充生活,妻子在沿海打工。兒子平時還算老實本分,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現在跟他媽媽到鄉下老家去了,我們目前不敢責備他,怕他情緒不好出現意外”。

  昨天下午,成都商報記者前往小陽老家,但其家人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而記者也未能見到小陽本人。小陽所在學校一位陳姓負責人表示,當晚得知小陽跳江失蹤后,學校組織大量人力尋找,好在小陽最后沒事。該負責人拒絕了記者其他采訪要求,只表示此事警方已介入調查。目前,小陽已經回家。

  南充市高坪區江東(水上)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給予小陽和其同學相應的行政處罰。

  昨日,南充市順慶區焦點法律服務所律師何定全對此表示,小陽和小田串通報假警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對二人進行處罰。若情節較重,可處5-10日行政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若情節較輕可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不過,由于兩人都未滿18周歲,若是初犯,雖然警方要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但不執行。

  (文中涉及到的學生均為化名)

原標題: 高中生為離家出走 串通同學假跳江

標簽: 警方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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