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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猥褻7男童被問“若是別人對你孩子” 回應:殺了他
2014年09月03日 來源: 法制晚報 鄒艷 實習生王欣桐

  2009年至2013年底,來自河北的劉志對7名男童多次實施猥褻。8月27日,豐臺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劉志有期徒刑五年。“以后別人對你的孩子這么做你會怎么樣?”當本報記者在法庭上追問被宣判后的劉志時,他說:“殺了他。”他有一個3歲的孩子。

  庭審后,豐臺法院專門邀請了心理專家蔡晨瑞對劉志進行心理疏導。蔡晨瑞表示,性心理問題的出現一般都跟青春期的記憶有關。劉志是一種戀童癖的性心理,擁有這種心理的人在公眾面前是比較自卑、敏感和害羞的,但是一旦轉換成行為就觸犯了法律。

  事發因傳銷被騙喜歡上小孩

  劉志稱,2007年他來北京時被朋友騙進傳銷組織,在傳銷組織內部他被要求吃發霉的飯菜,還挨打,從此對成年人開始有戒備心理,因而喜歡上了小孩。劉志表示,他沒有朋友,除了家人,小男孩是他唯一的交際圈。

  自2009年開始,劉志約一些小男孩去自己的家或者小樹林等僻靜場所,對他們進行猥褻,然后給對方一些錢。那些被猥褻的男孩害怕劉志,并且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有一個男孩甚至幫劉志介紹自己的小伙伴供他猥褻。到2013年底案發時,他猥褻了7名男童。

  劉志將小孩帶到隱蔽的地方實施猥褻,然后給予他們錢或者帶他們吃麥當勞等。這些被猥褻的男童大多在十二三歲。面對法官,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在他看來,猥褻男童并非過錯。

  打罵威脅孩子性侵持續五年

  劉志對孩子們的性侵持續了五年,大多數孩子是他長期猥褻的對象。然而這些孩子竟然沒有告訴家長,甚至有一個孩子幫忙介紹自己的小伙伴給劉志,那樣他也可以得到好處費。

  “我怕如果不同意,他(劉志)打我。”一個被猥褻的小男孩小明說。盡管劉志不承認自己威脅過這些孩子,但多名受害男童表示,劉志曾罵過他們,并且威脅過說要打他們。直到2013年底,一位家長發現孩子的不正常,在追問下,孩子道出隱情,才案發。

  豐臺法院法官李倩說:“這么多年才案發,不僅說明男孩防范意識差,家長在這方面的教育也有缺失。”在此類案件中熟人作案比較常見,家長平時要多關注孩子的行為和心理,一旦發現犯罪行為及時報案。

  對話劉志“我沒有同事沒有朋友”

  法晚:這些孩子你怎么找到的?

  劉:我在籃球場、公園或者池塘等地方發現他們,等到沒人的時候,我一般把他們帶到我家、小樹林等隱蔽場所。

  法晚:你為什么要給他們錢?

  劉:給他錢,他就能繼續滿足我的性欲望,不讓他亂說,給他錢堵他的嘴。

  法晚:想過你可以不用這種方式接觸嗎?

  劉:我當時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錯的。

  法晚:你認為這么對男孩就不是犯罪嗎?

  劉:是。

  法晚:你覺得你的行為和其他犯罪有什么不同?

  劉:我是罪惡的。這是律師告訴我的。

  法晚:你跟同事的關系怎樣?

  劉:沒有同事,沒有朋友,生活圈子就是這些孩子。

  法晚:你和妻子的生活和諧嗎?

  劉:很幸福。

  法晚:你在這些男孩身上有沒有看到你孩子的影子?

  劉:沒有。

  法晚:你現在怎么看待自己的行為?

  劉:對孩子造成了傷害,我家庭也受到了影響,我自己也得到了懲罰。

  法晚:出去后怎么彌補這些被害人?

  劉:盡可能地賺錢。

  法晚:你的孩子也像這些男孩這么大,想過怎么保護他嗎?

  劉:不會讓他和陌生人接觸,把自己的親身經歷作為他的防范措施,把經驗告訴他。

原標題: 男子猥褻7男童被問“若是別人對你孩子” 回應:殺了他

標簽: 猥褻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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