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半夜從網(wǎng)吧出來,閑著沒事點燃路邊的私家車。一晚上點火四次,總共九輛車被燒毀。詭異的是,這個人一邊放火還一邊回去救火,救完火接著再放火。

今年4月18日凌晨,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zhèn)連續(xù)發(fā)生多起汽車火災事故,9輛私家車接連起火,在一夜之間被燒毀。公安機關通過視頻監(jiān)控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溫州務工的安徽人鹿某被抓獲。
今天上午,溫州蒼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公訴機關以放火罪對鹿某進行了指控。
男子一夜間縱火4次燒毀9輛私家車
今年4月18日,1時1分至2時35分,溫州市蒼南縣龍港消防中隊連續(xù)接到4起汽車起火報警,還全都在龍港鎮(zhèn)柳南路一帶。
據(jù)參與救援的消防官兵介紹,從燃燒痕跡判斷,大火均由車頭下方可燃物引燃,無自燃痕跡,故判斷為人為縱火,一共有9輛轎車被不同程度燒毀。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鹿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過程。
18日0點30分左右,鹿某從當?shù)匾粋網(wǎng)吧走出,買了包煙和打火機,在路上閑逛。
“當時我奶奶剛去世,心情很差,所以想發(fā)泄一下。”
鹿某稱,1點左右,他看到毛毯市場和建民路口附近路邊一輛白色奧拓車駕駛座側的車門沒鎖,遂坐了上去,并喝掉副駕駛座上一瓶飲料。
喝完飲料,鹿某心情并沒有好起來,于是產(chǎn)生燒車想法,他用打火機點燃駕駛座坐墊,隨后跑到遠處小巷子看著車燒起來。
奧拓車燃燒得很快,一會兒就火光沖天,鹿某聽到有人打119求救,也跑近奧拓車,并喊“誰的車著火了,下來救火”。很快,很多人來救火,鹿某稱當時自己也到邊上打水參與救火。
隨后,消防部門趕到,鹿某卻悄悄離開了現(xiàn)場。
但鹿某并沒有就此收手。當天凌晨2點時,鹿某看到柳南路一河邊倉庫停了很多車,從邊上垃圾桶撿出不干膠,點燃后扔在一輛起亞越野車底。在附近觀望一會后,看著汽車被點燃,他才離開。
起亞車上的火越燒越大,很快引燃了附近的一輛白色越野車,巨大的火光又引來了附近群眾。鹿某稱,看到大家奮力救火,他又再次參與到救火隊伍中。
一邊燒車,一邊救火,鹿某的行為似乎無法解釋。而且,接下去他又實施了第三次、第四次縱火。
當天晚上,消防部門是最忙碌的,他們穿梭于四場火災中,馬不停蹄。鹿某的行為最終造成了9輛私家車被燒毀(共價值人民幣815668元),一個紙張倉庫被引燃,造成損失118000元,部分紙張因救火被水浸壞(價值人民幣50000元)。
辯護人:被告行為系故意毀壞財物罪
公訴機關指出,鹿某的行為應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而鹿某的辯護律師則提出,其行為系故意毀壞財物罪,而非放火罪。
辯護人稱,鹿某只因奶奶過世而實施的犯罪行為,并不是為了報復社會,也沒有危害公共安全,也并不是指向不特定對象。雖然鹿某隨意選擇車輛,但都是指定具體車輛,并確認車輛內沒有人后,才燃燒車輛。
辯護人還稱,在放火后,看到車輛燃燒后,鹿某有幫助車主滅火的行為。
公訴機關則指出,區(qū)分故意毀壞財物罪和放火罪的關鍵是所侵犯的客體——前者侵犯的是財物的所有權,而后者的客體系公共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物的安全。從本案來看,嫌疑人針對的是車輛,車輛燃燒后,所產(chǎn)生的火勢較大,且其實施行為系在半夜,極易引起重大的損失,案發(fā)地點附近的人身和財產(chǎn)都有重大危險性。故應當定性為放火罪。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 男子半夜放火4次燒毀9輛私家車 一邊放火還一邊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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