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本報記者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發現,驅蚊貼、驅蚊手環、驅蚊花露水等嬰童驅蚊產品多數標榜天然植物提取、無毒無害,甚至可以直接接觸皮膚。那么,嬰童驅蚊產品真的如宣稱的那樣嗎?記者調查發現,多數產品亂象叢生,存在無標生產或執行標準混亂等諸多問題。
需農藥登記證
在商場和超市以及專業的孕嬰童用品店,記者看到行色各異針對嬰童的驅蚊產品,甚至在一些嬰幼兒用品專賣店的顯著位置還設立了專柜,產品包括驅蚊花露水、驅蚊貼、驅蚊手環、驅蚊液等。并且,產品的品牌、價格、驅蚊時效各異,但記者留意到這些產品均標榜“天然植物萃取”、“不含避蚊胺”。記者在淘寶上搜索“驅蚊貼”共顯示有2.32萬件寶貝,其中一個名為“to-plan”的“寶寶驅蚊貼”月銷量甚至達到2萬多件。據了解,該驅蚊貼采用天然防蚊植物萃取物,產品成分包括尤加利、香茅等,只需將它貼在衣物等貼近人體位置,即可形成直徑4~6米范圍內的、能持續24小時的“防蚊保護圈”。而與商場中驅蚊貼的價格相比,該款產品價格十分親民,只要9.9元。記者買來試用后發現,效果并不明顯,而且味道很重,聞久了甚至會有頭暈感。
根據我國《農藥管理條例》第2條第5款規定:預防、消滅或者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產品屬于農藥。上海市農藥檢定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花露水之類的產品,且宣稱了有驅蚊效果的,按照該管理條例,就要有農藥登記證號。根據該條定義,只要宣稱了驅蚊作用的產品就是該條例管理范圍,產品中起到驅蚊作用的原料也就是農藥,只有取得農藥登記證后才可上市。也就是說如果宣稱薄荷有驅蚊作用,薄荷這一原料就要按農藥來審證,獲證后才能使用到產品中。據了解,目前如需進行農藥正式登記,需經過材料受理、技術審查、專家評審等多個程序。
產品無相關標準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驅蚊液在外包裝上標注“高效驅蚊6小時”卻沒有農藥登記證號,只有衛妝準字和衛生生產許可證號。記者在屈臣氏發現一款名為“Hello Kitty驅蚊水”的產品,連衛妝準字或衛生生產許可證號也沒有。記者在上海宜山路家樂福超市發現,一款“奇特”品牌的兒童驅蚊花露水,該產品在有效成分含量中明確標注:“避蚊胺:5%”,同時在注意事項中也注明“微毒”,但產品包裝上標注的卻是衛妝準字,而無農藥登記證號。
記者在孕嬰童用品店發現不同企業生產的驅蚊產品執行的標準也都不一樣,其中一款名為“防蚊止癢金露”的產品在外包裝上介紹功效為防蚊、止癢,但標注執行標準卻為:QB/T2660-2004,但記者在國家標準網網站上查詢結果顯示為化妝水,標準適用范圍為補充皮膚所需水分、保護皮膚的水劑型護膚品。此外,在這些價格高昂的嬰幼兒驅蚊產品上,記者發現,執行標準多是以Q開頭的企業標準。并且,目前驅蚊產品并無相關國家標準,雖有相關行業標準(如QB/T4147-2010《驅蚊花露水》),但不具有強制性。
這些含有植物提取物的嬰童驅蚊產品是否真能起到驅蚊效果,且無毒無害?兒科醫生告訴記者,純天然的植物精油在稀釋以后涂抹在身上,的確可以達到很好的驅蚊效果。但是純天然植物產品由于產量和提取工序所限,價格較高,而電商平臺和市場上所售的幾元到幾十元的產品不可能是“純天然產品”,能否做到“無毒無害”也并不確定。而且現在很多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注的都是韓文或日文,成分也不清楚,嬰童最好不要使用。同時醫生建議,嬰童皮膚嬌嫩,選購時盡量選用有明確成分標注的驅蚊產品,切勿盲從“嬰童產品”頭銜。
原標題: 嬰童驅蚊產品未必“純天然” 存在執行標準混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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