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男子與朋友妻子偷偷約會,又接女網友電話親昵引發兩人爭吵,男子失手將女方勒死。記者上午獲悉,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男子宋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32歲的宋某從山東省定陶縣老家來北京打工,在一家公司銷售油漆,主要負責到各個家具廠聯系業務。宋某和女友經朋友妻子李娟介紹相識,暫住在大興區黃村鎮。
宋某稱,李娟和女友都在大興區黃村鎮小商品市場租攤位賣東西。在李娟的幫助下,宋某和女友也在李娟夫婦租住的公寓里租了間房,兩家住斜對面。
平時兩家關系挺好的,他送女友上班的時候都帶著李娟一起去。李娟的丈夫經常在外面干活不回家。2012年11月一天晚上,宋某和李娟在宋某的車上發生了性關系。幾天后,宋某的女友因有事回了湖南老家。
一天早上,宋某出門上班遇見了李娟,提出晚上一起吃飯。當天下午5點半,宋某如約來到市場,將車停在一個僻靜地,倆人開始在車上親熱。突然宋某的手機響了,是一個女網友打來的,在電話中稱呼宋某“親愛的”。
李娟很不高興了,倆人吵了起來。突然,宋某拿著網線從后面套在了李娟的脖子上,警告李娟別管他跟其他女性朋友聯系的事。宋某用力拽緊網線,李娟拿出手機要打“110”報警,宋某將手機搶過來,又用力勒緊網線。大概過了2分鐘,宋某發現李娟口吐白沫死亡,很害怕,隨后想到大興區魏善莊鎮一條馬路旁邊有井蓋,就將李娟的尸體扔在了井里。
2013年4月2日,某公司工作人員打開井蓋檢查時發現了李娟的尸體,隨后報警。宋某于4月4日被抓獲。據悉,宋某殺死李娟后五天,在李娟丈夫的要求下,還陪同其一起去了黃村派出所報案。
在法庭上,李娟的家人要求宋某賠償喪葬費等共計6.8萬元。宋某表示認罪,其親屬代其交納民事賠償款6萬元。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宋某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罪行特別嚴重,鑒于宋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親屬代為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法院對宋某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決賠償李娟家人喪葬費等共計6.8萬元。
原標題: 男子與朋友妻子偷情,接女網友電話引爭吵勒死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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